2008年5月9日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省盲人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主 席:汪靖人(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副主席:彭 斌(昆明市盲哑学校教师)
段宏盈 (德宏州芒市盲人按摩个体从业者)
杨贵昌 (云县爱华镇按摩诊所盲人按摩个体从业者)
委 员:(7人,略。)
省残联织联处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电话:0871-5725865)
办公地点:省残联机关 七楼705室
中国盲人协会章程
(1998年10月18日第三届盲人协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盲人协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反映盲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盲人服务。
第二条 中国盲人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盲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密切联系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
第四条 团结盲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五条 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及残疾预防工作。
推动盲文的研究、推广和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与应用。
第六条 在盲人中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第七条 对残疾人事业和盲人工作的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代表中国盲人参加国际活动,开展同各国盲人组织的友好往来。
第三章 组织
第九条 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盲人委员中产生,任期五年。
第十条 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同期举行。
第十一条 委员会议职权: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审议工作;
(三)修改中国盲人协会章程。
第十二条 中国盲人协会的日常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