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伤残人体育工作报告的通知》
1989年10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1989]229号)《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伤残人体育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下发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厅、局、委、办,通知指出:省体委、省残联《关于认真做好伤残人体育工作的报告》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对残疾人体育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伤残人开展体育活动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动员社会力量搞好这一工作,使我省伤残人体育运动成绩保持较好的水平。文件明确了"伤残体育运动所需经费,由各级体委在财政分配的体育事业费中统筹安排。各级财政在核定体育事业费时要根据当地伤残体育运动开展情况,给予适当增加。"
云南省残疾人事业200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按照省人民政府下达的200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云南省残疾人事业200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对全省各地、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情况以及残疾人事业"九五"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从2000年6月10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
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是思想动员,建立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计划,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二是对照考评内容自查自纠;三是省政府残疾人事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10个检查小组分赴全省16个地州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县、乡;四是针对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五是总结评价。
检查确定从10个方面、39条、74个分值点进行考评,全省平均考评成绩87分。
通过检查,各地、县自查出问题425件,自纠218件,上级检查组提出问题463件,整改落实303件,正在落实160件,极大地推进了残疾人事业依法健康地全面发展,依法行政给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三届二次主席团会议与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
2000年12月15日至17日,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在昆明连云宾馆召开了"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三届二次主席团会议与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
来自全省各地的117位主席团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特邀各地、州、市残联主席、民政局(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长参加。
省委副书记王天玺在会议开幕时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王智钧到会表示祝贺,对云南残疾人"九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政府宋玉麟秘书长作了主席团委员增补调换的说明,省残联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郭志强同志向主席团作了"九五"工作报告,介绍了"十五"工作思路;省人大常务副主任、省残联评议会主任张宝三同志向主席团作了评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对各位领导的讲话和"九五"工作报告、"十五"计划(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同意两个工作报告,并对"十五"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第三届评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各地、州、市政府参会领导出席的座谈会,举行了评议委员会会议和各专门协会会议,研究了2001年工作计划。昆明、曲靖、迪庆三个地州市政府领导在会议闭幕时作了发言。
省残联主席、副省长李汉柏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强调要齐心协力,继续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文明的社会生活环境,突出重点,踏踏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抓住机遇,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