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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委员,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主。
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 、副主席,主席团委员每届任期五年。
主席团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席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推举理事长人选,报告政府审批。
二、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审议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各专门协会全体委员会议可在主席团全体会议期间举行;报告工作,商讨工作计划,提出建议。
2008年5月召开的云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主席团。
主 席:曹建方
副主席:
钱恒义 陈志国 李丕钧(肢残)
王建颖(女)
杨利邦 贺金喜
蒋昆生
杨鸿生
李兴旺
黑贵祥 汪靖人
朱 蓉
李云辉
蒋陆友
名誉主席:
张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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