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第三次云南省

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2006815

 

各位领导、同志们: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党的十六大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写入报告中,充分体现了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对这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帮助,为残疾人搭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平台,是社会文明进步程度提高的象征,是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我省残疾人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今天的会上,李副省长发表了重要讲话,郭志强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十五期间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绩,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了下一步的任务,部署了今年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把残疾人的劳动保障纳入劳动保障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在维护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上下更大功夫。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拓展就业渠道,拓宽就业范围,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自身生存质量,实现自强自立,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重要途径。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残联加强配合,积极探索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一是要继续执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就业的方针,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重点,通过组织免费培训、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支持用人单位进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备设施改造、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单位等措施,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三是要耐心地为用人单位选择、培养并推荐符合用工要求的残疾人,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引导有自谋职业和有创办企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创业培训,建立创业项目。四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同时,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联网,共享信息资源。五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贫困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的范围,将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纳入援助范围,为他们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培训申请、代管档案、失业登记和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 六是要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加大培养高素质残疾人劳动者的力度,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鼓励残疾人积极投身于我省现代化建设。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水平,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福,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发展,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把更多的残疾人纳入覆盖范围,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并组织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落实好个体户和个体劳动者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政策,扩大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落实企业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要,研究制定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三、建立完善法规,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通过劳动保障法规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各类企业,改善残疾人劳动条件,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建立社会保险,防止对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歧视。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查处不签劳动合同、不同工同酬,随意裁减残疾员工,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维护残疾人合法的劳动权益。

同志们,十一五计划已经明确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我省残疾人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仍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深感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希望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