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残疾人事业  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庆胜

200681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丽江市古城区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全区面积1,255.4平方公里,下辖5个乡4个办事处5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14.3万人,有纳西、汉、白、藏、彝、普米等10余个民族,其中纳西族人口有8.6万人,占总人口的60.22%。残疾人10,011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农村残疾人5,832人,城镇残疾人4,179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3,313人,占33.19%;肢体残疾1,502人,占15%;智力残疾1,021人,占10.2%;视力残疾1,602人,占16%;精神残疾881人,占8.1%;综合残疾1,762人,占17.6%

十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在省、市残联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机制,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化进程,依法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开创残疾人工作新局面,促进了全区社会公平和谐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广泛深入开展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残疾人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城区始终坚持社会化、人性化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残联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体制。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思想观念、组织建设、法制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29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古城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出台政府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古城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服务于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了基层残疾人事业工作组织机构,实现了基层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成立了肢残人、盲人、聋人、精残人、智残人亲友协会等五个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完成了城市社区、农村村(居)委会的残疾人协会和村(居)民小组的残疾人协会小组的组建和制度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助残日残疾人日等活动,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工作,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了关心、爱护残疾人,关注、支持残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为目标,全面推进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工程

    (一)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大力开展康复服务。

古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三次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扶贫项目,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19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100%,超额完成了十五期间任务。二是由政府配套资金,向台湾曹氏基金会争取对等捐助轮椅2批,共138辆,全部免费发放到下肢重度残疾人手中。三是认真组织实施了十五期间省级试点精神病防治康复项目,建立了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网络和项目技术指导网络,并邀请省级专家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基层康复员及监护人员进行了多期业务培训,对全区共698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建档立卡。按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模式,采取住院治疗、家庭病床治疗、工娱治疗等措施进行了防治和跟踪康复服务。到项目终期时使他们的社会参与率达到50%,解除率达到6‰,监护率达到100%,显好率达到70%,肇事率控制在0.5%以下,为我市乃至全省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四是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试点工作,完成50名肢体残疾人、10名脑瘫儿童、20名智残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较大程度地改善了他们的身体条件,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五是积极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共为近100名各类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康复服务,免费发放拐杖、轮椅、助听器、盲人手表、生活自助器等实用器具436件(套)。六是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工作,投入资金3.6万元,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站。

(二)以扶残助学为重点,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十五期间,古城区按照重在普及的工作方针,抓好了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将符合条件的古城区籍适龄聋儿输送到省、市及周边聋康校学习,并每年都在经费上给予补助;同时抓好了以随班就读为主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动员、教育在认识上有偏差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家长,让他们消除残疾无用的错误观念,帮助面临失学或已辍学的残疾儿童少年重返校园,继续学业,并将他们列入各种助学项目当中给予资助。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时,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全部无条件列入,较好地巩固了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子女的入学率,保障了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古城区还认真组织实施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春雨行动”、中国彩票公益金助学、“慈善嘉年华”助学、“长江新里程”盲童助学等项目。在十五期间,通过各种助学项目的实施,共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子女399名。在全市首家启动了区级春雨行动助学工程,广泛动员全区干部职工涌跃向残疾学生募捐,在筹集助学经费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受到了省、市残联的肯定。建立了残联、科技、农业、畜牧、职业高中(中专)等部门协作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并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

(三)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古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区残工委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多万元,共安置100多名残疾人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80%以上。为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我区成立了古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装使用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为更好地帮助广大城镇残疾人自谋职业和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在十五期间,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班共5426人。

(四)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古城区始终将残疾人的扶贫工作作为全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其纳入全区扶贫攻坚整体计划,做到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在实施的异地搬迁、结对扶贫等工作中贫困残疾人给予优先列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扶持。组织实施了五个乡80户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每户改造面积在 60平方米 以上,并为每户配套了价值300元的生活用品,极大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通过与国际障碍人福利交流协会合作,为45户贫困残疾人购买了450只山羊,帮助他们发展养殖来脱贫致富,并依靠该组织深入乡村开展免费看病送药活动,受益近万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切身权益,古城区残联、司法局、法院及基层司法机构共同建立了残疾人维权工作体系,制定了法律服务的制度,为残疾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结四五普法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丽江市残疾人优待规定》等,并制定出台了《古城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古城区春雨行动扶残助学实施方案》等相关残疾人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使我区的残疾人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道路。在新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中,全部按要求规范设置了盲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残疾人的出行。切实做好了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使残联成为残疾人之家,对所有来信来访100%地做到了有信必复、有问必答、热情接待、耐心细致,杜绝了五难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从未发生过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十五期间,我区在残疾人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区残疾人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