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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努力促进怒江残疾人事业长足发展
怒江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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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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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这是在“十一五”之初部署全省残疾人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必将对今后5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我代表怒江州人民政府,就我州“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和“十一五”发展思路作一个简要汇报发言。
一、“十五”时期怒江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怒江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各项部署,在省残联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新突破。“十五”期间,我州紧紧围绕“到2015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康复服务,使1006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44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4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安装了假肢,238名低视力儿童配用了助视器,65名肢体残疾者经手术矫治和训练改善了功能,30名脑瘫儿童进行了家庭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0例,使一部分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改善了身体功能,提高了劳动能力。基本完成“十五”纲要确定的各项康复任务。二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52号令《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十五”期间,针对残疾人特点,依托县、乡两级农、林、牧科技培训站等举办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7期,受训人数9434人,安排城乡残疾人就业1020人,其中非农残疾人586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州人民政府以怒政复〔2005〕68号对州残联《关于委托地税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请示》给予批复后,州地税局、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制定了《怒江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作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征管力度。认真贯彻《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结合怒江实际,制定实施了《怒江州实施〈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办法》,给残疾人带来诸多实惠。对州、县人民政府在发行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公益金中,每年分别安排不低于8%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三是贫困残疾人生活明显改善。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州扶贫办、州农行、州残联联合制定的怒江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明确了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目标、基本方针和主要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单位128个,结对帮扶个人447人。向省争取中央康复扶贫贷款730万元,落实到位655万元,544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扶持,421名残疾人解决了温饱,摆脱了贫困。2004年至今,已对505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其中省扶贫办下达305户,州扶贫办从全州总任务数中调剂出200户专门扶持贫困残疾人,投入资金218万元(其中州财政投入10.1万元)。四是认真开展扶残助学,残疾人特殊教育有新发展。“十五”期间,有317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75名聋儿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入学率达65.8%,巩固率达99%。根据州特校在校生每生每月生活费仅50元,学生生活十分艰苦的情况,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州人民政府领导作出专门批示,从民政救济资金中给予特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的口粮补助。同时,认真组织实施“长江新里程”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春雨行动”、集善嘉年华、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解决了他们在校的生活困难问题,全州376名残疾儿童得到资助,25名残疾考生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圆了大学梦。五是加强了州县残联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州州、县两级残联得到中国残联、省政府的支持,州、县人民政府多方筹集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得到了改善,今年上半年,福贡、兰坪两县正式投入使用,州级残联的办公地点得到调整,改善了办公条件。六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残联及各类残疾人组织队伍建设。全州12个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258个村民委员会聘请了残疾人专职联络员;29个乡镇残联配备专干,19个乡镇残联专干享受到特殊津贴;各类协会活动正常开展,2005年我州兰坪县还被列为省专门协会试点县;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了州、县残联领导班子,为发展怒江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与此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总的来说,我州残疾人事业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残疾人各项康复工作效果显著,就业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社会的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州残疾人事业基础差、底子薄,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起老大哥州、市差距还较大,财政自给率低,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缓慢,基层残疾人工作还比较薄弱,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门槛还很高,还潜伏着很多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社会上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贯彻落实“十一五”纲要的主要措施
《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了9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权益等方面,既符合全省一盘棋的发展需要,又充分反映云南残疾人事业的客观实际,突出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继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突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更强大的组织、政策、资金保障和各种支持。
一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残疾人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好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州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尽快制定我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要发挥残工委各职能部门作用,增强责任感。国务院和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协调”二字去掉了,责任更加明确。关心帮助残疾人,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就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把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指标及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条块结合,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二是抓住关键,力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康复工作要在实施各项重点康复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就业工作重点是要规范就业保障金征收手段,切实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促进和稳定就业以及带动全面工作中的作用。特殊教育工作要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提高残疾人入学率。扶贫工作要全面落实省政府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各项措施,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业务体系、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各级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三是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残疾人工作扶持力度。怒江州由于社会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至今还是全省最为贫困落后的一个州,为了不折不扣地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各项工作任务,我们一定将发展残疾人事业列入政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尽力增加投入。同时也请求省政府、省残联及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倾斜支持,我们将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以回报省委、省政府对怒江州的关怀。
四是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做好残疾人工作,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促进社会各界对贫困残疾人的捐助,倡导现有社会服务设施、资源减免收费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广泛宣传各界扶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推动、社会动员、典型示范,逐步形成帮扶主体多元化、帮扶方式多样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相互促进的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新格局,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各位领导,同志们,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州各族人民,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发出诚挚的邀请,请您们关注怒江,到怒江走一走,看一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得到了你们的帮助。我们在怒江备下甘醇的“同心酒”,期待您的光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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