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加强领导,保证“十五”任务落到实处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领导力度。一是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昭通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统筹规划,市政府批转了《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年5次以上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机构,市、县(区)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市1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1221个村(居)委会,9个县级四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增强了服务能力,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进一步完善。三是长期坚持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均有一名领导分管和联系残疾人工作。四是各县(区)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各级各部门对残疾人工作认识到位,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残疾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康复工作成效显著。超额完成了十五残疾人各项康复任务,五年间共使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投入359.4万元为全市贫困山区758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复明手术,247名截肢者安装假肢,332名聋儿配戴助听器,购买了783辆轮椅车发放给重度残疾人,真正起到了康复一人,解放全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益,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残疾人教育稳步发展。把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逐步接近健全儿童少年水平。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近300名。认真实施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和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上级下达资金135.59万元,市政府投入资金150万元,社会捐赠60万元,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4328名,占适龄失学儿童的77.6%,资助贫困残疾大中专生65名。

(四)就业工作稳步推进。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十五期间,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7740人,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6208人,按比例协调安排就业763人,帮助实现个体就业4856人,集中就业589人,就业率达80.2%,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30.9万元。

(五)残疾人扶贫解困和社会保障取得新成绩。残疾人扶贫全面纳入政府扶贫规划,统一安排和实施。全市各地采取党员干部及单位帮、包、带、扶的方式做好挂钩扶贫工作。一是对贫困残疾人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免收挂号费、检查费和手术费,在县级以上医院就医减免普通挂号费,减收1520%的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二是市政府投入资金1643.6万元和省拨资金646万元,对3274户残疾人危房进行改建。三是举办农村农业科技培训225期,共培训1.12万人。四是扶持17.23万名贫困残疾人,其中有11.1万名贫困残疾人基本摆脱贫困。五是为18.1万名贫困残疾人减免农业、工商、各种提留费用550.84万元。六是解决农村民政救济5.32万人,资金590万元,帮助31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解决最低生活保障284万元。七是解决统筹扶助13788人,资金41.469万元。八是元旦、春节、助残日期间有3600名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3330名,送去慰问金251万元及各种家庭用品。

(六)文艺体育有新突破。十五期间,安排经费115

元,发展残疾人文艺、体育事业。五年来,文艺方面获全国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优秀奖1个;获全省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5个;获全省创作奖3个,辅导奖3个,爱心奖3个;获省级好新闻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获全国首届特教学校学生艺术大赛三等奖1个,优秀奖2个。体育方面国际性的前三名1人,前五名1人,前六名1人;国家级金牌6枚,银牌8枚;获得省级金牌47枚,银牌31枚,铜牌8枚的好成绩。

(七)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乡镇制定并落实扶助残疾人的具体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市、县(区)有24个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援助,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6起,减免法律服务费10万元;残疾人信访案件2029件,来访7554人次,办结率98%。全市11个县(区)城市道路和主要建筑物无障碍设施不同程度得到改善。

回顾我市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我们的体会是:党委重视、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是搞好残疾人工作的前提和核心。残工委各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是搞好残疾人工作的保证。德治与法制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宣传,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基本方略。打基础,抓落实,重实效,以四位一体的组织和综合服务设施为基点,提高服务能力,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是搞好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动员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动手,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途径。残疾人工作者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是做好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和基础。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将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要求,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残疾人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加大投入,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紧迫、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在农村残疾人工作上有新的突破。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程,全面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居住条件。搞好残疾人的扶贫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大力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将农村残疾人全面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切实解决农村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2005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努力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二是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问题,力争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严格管理使用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的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努力使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三是以建立长效扶助机制为重点,力争在残疾人教育、维权、社会保障、康复工作上有新的突破。认真开展扶残助学工作,加大对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中、高等教育的救助力度,确保残疾学生不因残失学。全面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继续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2015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四是全面加强各级残联建设,力争在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上有新突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各级残联四位一体的组织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努力做到三个活跃。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努力缩小与先进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差距。

各位领导,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关心、救助,才能感觉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虽然,我们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州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残疾人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使全社会都为残疾人事业奉献爱心,再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