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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云南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切实解决基层残疾人基础设施匮乏现状、使残疾人难以有效服务得到了明显改善。云南省计划建设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共有129个,首批项目于1998年由原国家计委、中国残联安排实施,用于县级残联“四位一体”(残疾人康复指导站、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和培训站、残联办公用房)的建设。每个项目国家补助10万元(从2001年起增至15万元),省级按1:1配套补助。2001年1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开始实施。每个项目补助7—15万元不等。2003年5月,根据第十届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对《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了修订。每年安排1000万元(2003年至2006年),共安排4000万元,用于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根据县级残疾人数状况,新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也提高到35万至45万元不等,已建设项目在原补助金额基础上实行定额补助18万元。 至2005年12月,云南省共安排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9个(含中央、省级补助部分资金到位情况),共投入资金1077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投资1530万元,省级补助投资4548万元、州市配套2520万元,县级自筹2174万元。已建成93个项目,31个项目在建,5个项目正在筹建。 在改善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购置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扶贫培训所需教学用具必须设备、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器具、办公设备,使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康复服务指导站、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职业培训部、劳动就业服务所、盲人按摩诊所、文化活动站等“四位一体”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使云南省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图一:师宗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图二:师宗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障碍坡道
省残联计财处张昆鸿2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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