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联组联工作“十五”

计划完成工作情况

云南省16个州市残联、129个县区残联全部实现计划单列,规格达标,理事长专职“三项达标”;省、地、县、乡残联总编制数2767个,实有人员2893人,其中残疾人干部和职工总数171,其中:省残联系统31人、州市残联系28人、县区残联112人。省残联配备残疾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盲人理事1 人、聋人理事1人;州(市)级配备残疾人理事长2人、副理事长4人、理事10人;有77个县(区)级残联有残疾人干部109人,其中:理事长4人、副理事长17人。全省16个地(州、市)残联全部完成了换届工作,129个县(市、区)残联有111个完成了换届工作。

全省1596个乡镇街道(乡镇1519个,街道77个)中已建残联1575个,其中已建乡镇残联1502个、街道残联73个;乡镇街道残联在编专干有1471人,聘用或兼职干部66人,街道在编专干56人。

已建村委会残疾人协会(小组)3943个,已配联络员3183人,已配残疾人联络员698人,在民政部门整合的923个社区中,已建立残疾人协会组织825个,占89.4%,已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561人,占60.7%配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较好的有保山市残联,怒江州残联,五华区残联,文山州残联,都已发出文件,其中保山,怒江,五华是政府发文,文山州是残联自己发文,费用:保山、文山给残疾人专职委员每月350元补贴、50元办公费,五华区给残疾人专职委员每月500元补贴;迪庆州,怒江州、昆明市五华区、在村一级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联络员,迪庆、怒江给残疾人联络员每月30元补贴,五华区残联每月给村残协联络员220元补贴。

全省已建志愿者联络站1563个,助残志愿者登记在册48306人,志愿者助残24450人次。

全省已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其中省级已有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库存人才71人,其中:男52人,女19人,少数民族12人,肢体残疾66人,听力残疾3人,视力残疾1人,综合残疾1世间人。州市级已备优秀残疾人人才库166人。其中,盲人22 人,聋人26人,肢残人115人,精残亲友4人,智残亲友2人。  

全省已订购残疾人证151.75万本,占全省260万残疾人总数的58.36%,已发残疾人证648825本,占登记在册残疾人数的27.4%,128个县、市、区配备了照相机,方便颁发残疾人证工作开展。

云南省残联已成立五类专门协会。全省16个州市残联都已建立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其中16个州市都已建盲协、聋协、肢残协,11个州市建立了智残人协会,12个州市建立了精残协会;

129个县(区)残联已有108个县建立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其中:肢协108个,盲协98个,聋协100个,智残协会84个,精残协会90个。

全省举办残联干部综合培训996期,17568人次,其中省残联培训地(州、市)县(区)残联理事长3期,302人次。

自强与助残表彰:自强模范679人,助残先进集体所有制642个,助残先进个人614人,优秀残联151个,先进残疾人工作者385人,其中省级表彰自强模范17人,助残先进集体26个,助残先进个人26人,优秀残联(残疾人之家)21个,先进残疾人工作者15人。

通过“云岭先锋工程”,贯彻公务员8条禁令,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残联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普遍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