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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顺利完成残疾人“十五”目标
鹤庆县有残疾人12604人,12488户,其中非农户口残疾人583人。残疾人中特困人口3692户,3733人,占全县残疾人总数的29.62%。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并安排、一并检查、一并落实,充实调整了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顺利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各项工作。 一、残疾人情况清楚掌握 鹤庆县目前已将全县持证残疾人的有关数据以乡镇为单位录入了微机,为下一步与上级联网及更好地管理全县残疾人事业打下了基础,做到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准确掌握全县残疾人数量、类别、分布、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婚姻等基本情况,档案资料完整。 鹤庆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机制健全,职责落实,康复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层卫生服务,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展开,积极开展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为全县4901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医保补助。近几年鹤庆县进一步完善了1个县级社区康复中心和9个乡镇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719例,为残疾人向上级争取到89辆轮椅车,为20名盲童配戴了报时表。
图为县残联领导看望术后白内障患者。 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6% 鹤庆县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全县普及义务教育管理,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6%。全县优先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两免一补”体系,积极建立贫困残疾学生救助机制。2003年度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大、中专学生资助8500元,2004年增加到19500元。鹤庆县认真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2003年已实施20名学生,发放助学金6000元。2005年“春雨行动”,经与团县委协调,落实了经费,救助10名残疾儿童每人300元,解决了10名贫困残疾儿童的就学问题。 “集善嘉年华”春雨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少年共计14人,发放助学金7000元。鹤庆县救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大中专学生,随班就读中小学残疾学生共达104人,圆了他们的求学梦。 三、残疾人就业率达85% 鹤庆县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大力度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几年来,累计征收到“保障金”112.8万元。县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科技知识,几年来,共组织培训2657人,其中集中培训537人、分散培训2120人。通过培训,城乡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998年8月,鹤庆县成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由县残联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现正加紧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工作。 四、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成效显著 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关心残疾人的扶贫与解困工作,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的扶贫与解困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暨表彰残疾人文体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会议”,每年结合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牵头与乡镇各单位,长年挂钩扶持一个村委会,每年集中力量扶持3至5户特困残疾人。通过不懈努力,使全县大多数特困残疾人的温饱基本得到解决。此外,积极实施残疾人扶贫温饱村危房改造工作,2005年安排了60户,累计修建75户,现危房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面结束,做到危房改造资金到位,任务完成,成效显著。
图为县残联领导深入到辛屯镇双龙村精神残疾张明远家中指导危房改造工作。 五、残疾人权益得到落实 “十五”期间,鹤庆县残联认真开展残疾人“四五”普法规划和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机构为全县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共受理了40多件,云鹤司法所被中国残联、司法部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同时,县残联还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残疾人守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定期到各乡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对残疾人实行“二十项优免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印了120本《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小册子,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各项优待规定,全县平均每年减免残疾人教育附加费1.2万元,减免农村残疾人农业税10多万公斤,学杂费0.2万多元,营业税0.8万多元,各种提留款1.5万多元,义务工 0.9万多个,卫生部门挂号费、检查费0.7万多元,个人所得税0.5万元,工商部门各种手续费0.6万多元,云鹤镇城管办对城镇持证残疾人减免县城生活垃圾清运费1.16万多元,司法部门相关费用0.2万多元,志愿者助残7万多元,使持证残疾人每年人均享受到各种优免50多元。与县地税局、县交通局协调,在县城固定了3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县残联出面给予办理减免税费手续,在县城内为持证残疾人提供免费乘坐服务。县域及各风景点公厕,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六、文体活动丰富 在春节和“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以及举办其它各种活动时,利用教育、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全面唤起全县人民都来关心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事业。并积极组织稿件上报,多次被省级报刊采用,加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鹤庆县认真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十五”期间多次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和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体育比赛,取得了显著成绩。
图为鹤庆县残疾人文艺代表团参加省第四届文艺汇演,器乐《鹤阳情韵》并荣获全省器乐类二等奖。 在文体工作上,鹤庆县积极向省州输送残疾人运动员并取得金牌6枚。在2005年云南省第五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和大理州赛区文艺汇演中,鹤庆县分别获得第2名和第1名的好成绩,并选送我县盲人张树先到云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代表团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现在已经精心做好优秀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库的储备工作,已确定了5名残疾人为体育人才库成员。 七、残联组织覆盖全县 鹤庆县残联经费实行单列,全县6镇4乡残联组织建设完善,有乡(镇)残工委主任、残联兼职理事长。县、乡(镇、街道)残联组织,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 鹤庆县针对全县各乡镇残联办公经费比较困难的实际,拿出10000元作为乡镇残联的办公经费,32000元作为各乡镇残疾人救助站的工作经费,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残联的工作力度,使县乡扶持政策到位。成立了省试点的“盲、聋、肢残等专门协会”。为更好地加快发展我县乡镇残疾人社区建设工作,专门拨出经费4400元。鹤庆县已被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乡镇残疾人工作试点县”,云鹤镇被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乡镇”。 鹤庆县认真开展社会助残活动,县和乡镇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救助站和志愿者联络站,社会助残活动普遍开展。 “十五”期间鹤庆县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残助弱的优惠政策,使全县残疾人得到了实惠,改善了他们的生活。
图为鹤庆县残工委、鹤庆县残联利用街天向群众宣传残疾人事业和“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八、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完备 鹤庆县已建成705.32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残联办公室,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劳动就业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康复服务指导站,职业培训中心等。中心现有7.84万元文化活动设备,现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将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位一体”工程进一步加以完善,努力为全县残疾人开展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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