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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理 市 申 报 “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材料 在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和大理州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圆满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各项任务,大理市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一、市委、政府重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委、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残疾人工作机制,不断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保障了残疾人事业有较快的发展。将《残疾人保障法》列为“三五”、“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对残疾人的多项优惠政策,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残工委和市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扶残”、“助残”意识不断增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观念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完成省、州下达任务,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 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使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济困、助残工作 全市共有残疾人19396人,其中处于贫困的2095人(户)。市委、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十分关心和重视,一方面减免负担,一方面增加福利,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市、乡(镇)党委、政府慰问、救济和帮扶残疾人约0.9万人(次),发放慰问、救济金约88.24万元;各单位、部门为贫困残疾人捐衣物和生活用品4.6万多件;市级民政、税务、工商、教育、医疗机构共为残疾人减免各种税费500多万元;11个乡(镇)和开发区优惠、减免残疾人费用约198.3万元;公交、图书馆、医院、市政设施、旅游公园免收残疾人费用约225万元。2004年省、市投入289.6万元,改造了823户农村危房,其中有158户贫困残疾人受益。到目前为止城镇贫困残疾人698人(户)全部纳入低保;农村贫困残疾人1397户中有1413人(次)纳入定期或一次性救助对象。 大理市还把扶残助残纳入三个文明建设,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解决了一些贫困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03助残日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康复工作 在“九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下大力气,真抓实干,使“精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十五”期间,市、乡(镇)、村投入96.225万元;举办了166期“精防”工作培训班,共培训精防骨干、防保医生、病人家属共3141人(次);为3396名精神病患者建立了档卡。解除关锁病人28人,住院治疗273人(次),门诊治疗3337人(次);补助医疗费用24.35万元,为1652人(次)免费发放8.73万元的药品。3321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2442人逐渐显好,2168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一些社会活动;开展“精防”工作的11个乡(镇)、一个开发区、一个千人以上单位全部达到“十五精防”验收标准。
11白内障复明手术
13入户为贫困残疾人维护假肢 有692名肢体残疾患者(含脑瘫和儿麻)经过手术矫治和系统化训练改善了功能;18名弱智儿童经过训练增强了自理能力。完成普及型假肢装配35人,免费发放轮椅、拐杖、生活自助器等用品用具共626件(套)。 积极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为1100多名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晶体植入率达95%,手术成功率和复明率均达98%以上。特别是2005年市政府拨款免费为250名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为160名贫困下肢残患者发放轮椅,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三)教育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13入户为贫困残疾人维护假肢
教育部门和市残联共同努力,使更多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为成年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改善生活条件。共有243名残疾少年儿童在市属各中、小学随班就读;开展了各种职业技能培训28期,免费培训约600人(次);各乡(镇)分散培训64期免费培训约1870人(次),扶持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2003年3名残疾人参加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计算机装配第一名,扎染第一、第三名的好成绩。在依法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同时,加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工作,累计安置残疾人稳定就业114人,收取“就业保障金”约218.6万元。“就业保障金”的收取、管理、使用符合条例规定,没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四)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强自身建设 残疾人维权工作得到巩固和发展,司法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行政执法检查,全市总体得分为108分,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使行政执法检查收到实效。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市政府单独投入360多万元,在2005年按期完成了“大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保证了“四位一体”功能的正常发挥。 注重加强市残联、乡(镇)残联和20个社区残协以及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形成一支精干、务实、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市残联机关多次被评为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获2004、2005年度全州责任制考核一等奖,2005年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5年市残联档案管理达机关二级标准。 (五)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2005年助残日晚上,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残联组织了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受到了广泛好评。其中2个节目参加了省五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分别获二等奖和优秀节目奖。
组队参加了州四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单项第一名17个,第二名5个,第四名1个,第五名2个,并荣获团体第三名。为省队选送2名运动员参加第六届全国残运会,都取得了好成绩,其中李容入选国家队参加了2004年雅典残奥会。2005年选送12名运动员参加省八届残运会,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市残联累计向省、州输送文艺、体育人才20多人(次),多次荣获输送奖。 (六)社区残疾人工作
37自愿者辅导贫困残疾人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在大理、下关和开发区的20个社区居委会中成立社区残协,依托民政的“星光计划”落实了残协活动场地,在全州率先落实了20名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先后两次派社区康复员到南宁、昆明等地学习。社区残协密切联系残疾人,在反映残疾人需求,落实低保,组织志愿者助残和康复训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广大残疾群众的好评。 三、几点经验 大理市残疾人事业的长足发展,得益于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市委、政府一贯重视残疾人事业,不但市委、政府有领导直接分管,书记和市长还经常过问残疾人工作。随着市域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保证了残疾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残工委工作有效,残联自身努力,各乡(镇)、各部门齐心协力,互相支持,为完成“十五”纲要的各项指标、任务努力工作,使残疾人事业每年都有新的进展。 宣传、教育到位,营造了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将《残疾人保障法》列为普法教育内容,发放了大量宣传、教育资料,媒体适时报道了大量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事迹。使扶残助残家喻户晓,广大市民更加理解、关心残疾人,主动帮助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确保了《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大理州残疾人二十项优待政策”能够不折不扣地顺利贯彻。 残疾人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份,没有广大残疾群众的小康,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小康。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残工委要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切联系残疾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使大理市的残疾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大理贡献力量。 大理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200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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