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树扶残助残新风尚

--福贡县残联工作先进材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残疾人生活、支持残疾人工作、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让他们共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近年来,福贡县的残疾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残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承前启后,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残疾人各项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树立新型的残疾人观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残疾人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充分实现公民权利和生产力解放的问题,必须始终重视,而不容忽视。”福贡县政府、县残联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现代人道主义精神,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大力宣传现代新残疾人观,在全社会营造文明进步的人文社会环境,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自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社会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把残疾人事业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高度来抓,在思想观念、组织建设、法制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全社会接纳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对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的领导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残疾人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福贡县政府充分发挥在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计划,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政策引导、制度规范、经费支持、宣传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更大的支持。将行之有效的扶助政策和措施制度化,为扶助工作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县、乡各级领导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到残疾人中,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找准工作的立足点,研究具体扶助措施和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充分履行职责,发挥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作用。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扶助贫困残疾人的资金投入力度;教育部门逐步完善助学金制度和“两免一补”政策,满足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求学需求;民政部门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和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努力提高救助贫困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劳动保障部门继续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定向免费培训,认真做好残疾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费由民政统一纳入民政救济;卫生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工作,依托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康复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给予优惠和支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好对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的减免税费政策;扶贫部门把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和住房问题作为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公安、司法部门加强了贫困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到位率;其他各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在“助残日”活动期间,共收到社会助残资金4.9万元,捐物2169件。不断拓展帮扶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支持参与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援助。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同困难作斗争,通过艰苦创业和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实现人生价值,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五、推进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四项工程 

  牢牢抓住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四项重点工程,在努力完成任务指标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改善。

(一)以白内障复明为重点,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标。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大力开展康复服务,县残联每年都制定科学具体的康复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康复计划,不断健全残疾人康复工作机制,将康复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3例,安装假肢9例,智力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训练32人,肢体残疾家庭康复训练15人,筛查低视力73人,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38件。

(二)以扶残助学为重点,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扶残助学工作,五年共举办残疾人科技培训9期,培训人数达1012人次,适龄残疾青少年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69人、输送特殊学校28人(小学22人,中专5人,大专1人)、输送盲人按摩培训1人、筛选输送体育、文艺特长生4人。输送残疾人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38人。减免残疾学生学杂费1217人次,减免金额4.2万元。解决残疾人大专生困难学费3000元,19名小学生得到了集善嘉年华助学金9500元。 

(三)以按比例安置为重点,促进就业工作向纵深推进。 就业工作是残疾人工作中一大热点和难点。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就业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5年农村分散就业率达到29.5%,历年来,部门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5人。(其中“十五”期间安排5人)

(四)以解决生产生活为重点,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共投入扶贫资金50余万元,康复扶贫29户,脱贫886户, 带动了一批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428人次,。减免个体税户21户,减免税金2.1万元,减免农村提留款、公共事业费4521户,减免金额9万元;完成残疾人危房改建826户,全县共有64多个单位结对帮扶704户残疾人家庭,帮扶物质及资金折合人民币10.5万元。通过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全县贫困残疾人享受各种减免税照顾。

六、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全县六乡一镇均配齐了专职残联干事,57个村委会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和专职的联络员。全县共有14名残疾人工作者。还组建了由分管残联副县长为主任,县残联理事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并明确职责,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共同抓好残疾人工作。2004年11月,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在残疾人工作中起到了重要协调组织作用。加强残联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先后参加省、州业务培训8期21人次,全县组织培训班4期,受训人数达56人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残疾人状况调查,核实数据,建档立卡,经调查,全县现有残疾人5317人,占总人口的5.8%。其中肢体残疾2011人,听力语言残疾1224人,视力残疾901人,智力残疾332人,精神病200人,综合残疾649人。组织发放残疾人证,共发放《残疾人证》4254册,发证率达85%。

七、努力抓好残疾人维权工作

  成立了残疾人保障法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把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人数达214人次,法律援助人数达37人次。全县设立了1个法律服务咨询点,共受理来信来访429件,接待来访人数达710人次,发放各种资料8000多份。

八、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宣传活动,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意识明显增强

  在相关部门倡导下,鼓励动员残疾人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在学校、在机关、在农村开展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中都有残疾人参与,充分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参与社会生活精神风貌,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在“助残日”期间,深入开展了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保护法》为重点的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宣传5次,宣传面达96.6%,通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意识增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观念得到加强。同时,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也得到提高。

  “十五”期间,我县的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我县残疾人事业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残疾人贫困状况相对突出,少数残疾人生活质量相对较低;二是残疾人整体素质不高,少数残疾人缺乏自强自立意识;三是残联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意识须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调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将残疾人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