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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新发展 剑川县位于大理州北部,东邻鹤庆,南接洱源,西界兰坪、云龙,北靠丽江,是大理州连接丽江、怒江通往迪庆“香格里拉”,北进川藏的要衢。全县国土面积2250平方公里,辖5镇3乡,93个村民委员会,537个自然村。总人口16.89万人,其中白族人口15.47万人,占总人口的91.6%,是全国白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县份,也是全国重点扶持县。全县共有各类残疾人100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其中:听力残2803人;智力残2504人;视力残1608人;肢体残1373人;精神残222人;言语残1528人。2004年开展的全县第三次残疾人状况普查表明,全县还处在重度残疾和深度贫困状态的残疾人共有3772人。“十五”期间,我县残疾人工作在省、州主管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责,面向基层,扎实工作,全县残疾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了增强,残疾人自身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残疾人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可以说,这是一个社会广泛参与,部门各司其职,不断开拓进取的过程。 一、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残工委的协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保证了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十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剑川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出台政策,残联多方协调,社会各界通力协作,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工作格局,为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突出一个主题 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十五”期间,我县残疾人工作始终突出残疾人康复这一主题,以白内障复明术为重点,将防残和治残有机地结合起来,始终遵循“突出工作抓重点,结合实际抓典型,分类指导带全盘”的原则,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由县残联牵头,县卫生、医院、防疫等单位协助的剑川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先后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术579人686例(其中:仅在2003年就组织实施了“沪滇残联协作项目”白内障复明术100例,2005年实施了“白内障”扶贫项目工程220例);儿麻矫治术5人6例,开展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3名;先后为肢体残疾人争取到了55辆三轮车(椅)带步工具;为6名精神病患者争取了免费服药;为9名大小腿缺肢残疾人安装了13条假肢,有效地减轻了残疾人的痛苦,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州下达的各年度工作任务。 (二)抓实八项工作 一是残疾人教育工作 残疾人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所在。 “十五”期间,残疾人教育状况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县学龄残疾儿童为226人、已入学就读 199人,入学率达88.1%,先后录入大学本科1人,专科3人,中专5人,华夏中专7人,县职中6人,累计推荐到州特教学校就读56人;为切实帮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重返校园,完成学业,2005年,全面启动了“春雨行动”助学项目,向社会募集资金3万多元,用于资助全县1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帮助他们重返校园,完成学业;实施“集善嘉年华”扶残助学项目9000元,用于救助了18名贫困残疾儿童就学;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盲童补助项目40人(次),累计发放助学资金6000元;先后以“以奖代补”形式兑现录取到中、高等院校深造的残疾学生3人助学金6000元;县民政部门对在州特教学校就读的剑川籍学生每人每年发放200元的生活补助;教育部门优先将残疾学生纳入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范围。 二是残疾人就业工作 1、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劳动就业实质上是解决残疾人生存权的问题。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52号令),我县于2001年下发了《剑川县实施〈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办法》(剑政办发[2001]48号),全县累计安置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85人。 2、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五”期间,全县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8万元,年均收缴率达98%以上,其管理和使用模式是:在县财政局设立“剑川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户”,其中:乡镇建立分户账。保障金收取后,经县政府批准,同级财政审核,专款用于残疾人事业。 3、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紧紧围绕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的部署,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注重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残疾人进行了修理、木器木雕和种植养殖技术的培训。先后集中培训了11期645人,分散培训2000余人。2003年在,为推进剑川木器木雕优势产业在全州的辐射,还在我县成功承办了为期30天的大理州残疾人木器木雕培训1期80人。通过开展培训,不仅帮助广大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强了致富本领,也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培育了他们身残志坚、勇于与困难和不幸作斗争的品质。 三是扶贫解困工作 “十五”末,全县干部职工累计与863户贫困残疾户结对子“攀穷亲”;小额信贷扶贫中,残疾人家庭获贷户为210户,占全县1744个获贷户的12%。同时,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并组织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累计投入30多万元,为84户农村贫困残疾户实施了危房改造占州下达任务44户的200%;由县财政划拨12万元,以贴息贷款的方式,扶持了剑阳、沙溪、甸南三个镇的10户有发展潜力、前景较好的残疾人家庭发展乳畜业和家禽饲养,目前大多数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扶持效益明显,除周转期未满的1万多元外,全部贷款已如数收回。 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逐步健全 对一些无法通过就业、培训、开发扶贫等方式扶持的重度残疾人而言,社会保障是扶贫解困工作的补充和延伸。 “十五”期间,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了优先照顾的救济扶持,先后共列入享受城镇低保待遇126人,农村定补156人,占全县已享受定期定量补助2181人的12.6%;为30名伤残人员投了保险,不同程度地帮助残疾贫困户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后顾之忧;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将残疾职工全部纳入本部门参与的所有社会保险险种。 五是法制建设 一是制定了残疾人事业执法责任“九制一目录”的工作制度,更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具体,责权明确,为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法治环境。县、乡残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作了240块(条)“优免公示版牌”,悬挂在各有关单位服务窗口,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将工作落实在行动中。二是州、县各级人大、政协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题检查指导,督促,强化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支持,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四是县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并利用全县“四五”普法的各种宣传活动,开展对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面达95%以上,顺利通过了“四五”普法验收。五是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年中,我们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共接待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680件,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 六是残疾人体育、文化和社会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十五”期间,我县成立了“剑川县残疾人新闻促进会”,采取多种形式,累计发放宣传画、册7500多份,撰写残疾人工作简报60多期,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宣传25场(次),报刊、杂志等宣传报道20余篇(次);制作了《剑川县残疾人文艺汇演》和《光明行——剑川县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纪实》的VCD光盘。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以乡镇(社区)为依托,残疾人组织为纽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适时组织健康有益的活动。残疾人文体人才库建立健全。向全州、全省、全国输送的队员自强不息,勇于挑战,为全县、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屡夺荣誉。仅在2005年的全省残运会上,我县选送的运动员就夺得了5金2银4铜的好成绩;在全省第五届残疾人艺术会演上,我县选送的3个参赛节目均获省州表彰。 七是社会助残普遍开展 “十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残,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围绕“春节慰问助残”、“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和“春雨行动”等重大活动,采取“一对一”、“多助一”、“青年志愿者”、“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社会助残。据不完全统计,五年累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9465人(次),捐款42万余元,香油1000多斤,大米11万斤,农具、衣物床上用品等物资3万多件。 八是组织建设规范、到位 剑川县残疾人联合会于1997年升格为一级局,实行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编制4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人。“十五”期间,由县政府无偿划拨地基,总占地面积2.69亩,主体建筑面积1126平方米的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剑川县残联“四位一体”服务体系逐步趋于完善;全县9个乡镇设置了专(兼)职残联干部,建立了乡镇“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相继成立了剑阳镇“残疾人之家”,县残联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金华镇五个社区的“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备残协专职委员32人;全县10个助残联络站和93个行政村均设置了专(兼)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从机构和人员上实现了残疾人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完善了服务体系;圆满完成“滇沪合作项目”的上海市残联派干部到我县挂职锻炼任务。 总之,“十五”期间,我县始终把最大限度地关心残疾人、解决好残疾人问题,纳入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进程的重要内容。把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贯彻落实好有关残疾人的优待、优惠政策,既是实践“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的高度来认识,更是让占全县总人口6%的残疾人更加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进一步维护稳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立以人为本,充满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精神的现代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残疾人事业滞后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残疾人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展望“十一五”,全县的残疾人工作任重道远,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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