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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狠抓落实 全方位推进景东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景东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中部,思茅市北端,总面积为4465.85平方公里,行政区划所辖九乡四镇,共166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2345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354628人,其中农业人口326577人,非农业人口28051人。全县共有各类残疾人22980人,其中:肢体残疾8985人、视力残疾3589人、听力言语残疾6001人、精神残疾912人、智力残疾1682人、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1811人。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残联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县残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在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残工委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可利用资源为残疾人所用。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总投资90.1万元建成面积为863.24平方米的景东彝族自治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于2003年8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县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残联部门组织切实、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三大职能,与时俱进,狠抓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努力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和生存环境,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政治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平安县作出积极贡献。五年来,紧紧围绕着措施上实施“五个纳入”,工作方法上采取上下联动,精心组织,与时俱进,狠抓落实,确保“十五”期间各项业务指标的完成,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措施保障上实现“五个纳入”,形成制度化。 (一)是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制定《景东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和主要工作措施,为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县委副书记联系,一名政府副县长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格局,并每年都组织召开1—2次残工委扩大会议,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对各乡(镇)和各单位的工作目标之中加以考核;(四)是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五年中县级财政拨入经费20.51万元,保障残疾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县普及义务教育管理,并实施资助。同时,符合条件的争取送入上一级专业学校就读。以上“五个纳入”通过几年的实施,形成了制度化,始终不渝地坚持下去,确保全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各项事业同步发展、同步实现,为全面实现残疾人小康在措施上得到保障。 二、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十五”期间各项业务指标的完成,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一)积极组织实施好康复工作。此项工作是残疾人工作中的一项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本着先易后难,远近结合的原则,围绕着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积极主动地协调落实康复经费、康复训练场地。五年中,“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医疗队免费为全县贫困残疾人施行复明手术904例,超额完成104例,完成率达113%。其中:晶体植入821例,占91%,脱盲率达100%,脱残率达98%;为贫困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58例,超额完成38例,完成率达290%;实施肢体残疾手术285例;唇腭裂矫治手术75例;为14名贫困缺肢者减免补费安装假肢;建成一个6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室;积极争取上级残联部门支持,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价值15余万元的辅助用具。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工作组织到位,积极主动争取经费保障和投入,做到和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市补助一点、县财政拿一点、县民政补助一点、乡(镇)补助一点、患者自筹一点。 (二)加大力度,采取措施,解决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成立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是全县残疾人就业的综合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84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省政府52号令、思茅行署83号,并以县政府〔1999〕97号文件出台景东县“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使全县残疾人就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五年中,通过全县举办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班38期、2639人,输送9名残疾人分别到省、市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一门技术,增强自食其力和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全县城乡残疾人共有19871人就业,就业率达86.5%,其中:城镇残疾人就业196人,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165人,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就业的残疾人19510人。 景东县县、乡领导指导残疾人养蚕。 景东县残疾人摘桑叶。 (三)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县委、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大盘子之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紧紧围绕如何解决残疾人温饱和致富奔小康这个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扶贫到乡、村、户,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动员全县1511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511户残疾户、3627名残疾人的家庭,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使全县2670名贫困残疾人得以解决温饱;同时,实施了150户贫困残疾人茅草房、木楞房、杈杈房及危房改造工程,县残联给每户改造好房子的贫困残疾户送上价值400元的生产、生活用具,使他们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用上新的、好的生活用具。在社会保障方面,积极协调和争取民政部门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74户249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定量补助。 景东县残联领导验收残疾人茅草房改造。 景东县残疾人茅草房改造验收合格后,送生活用品用具到残疾人家中。
(四)认真开展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必须有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针对社会上有人说的那样:“不是我不人道,而是不知道”的现象,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把它印成小册子和宣传画发放到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县级各单位和部分残疾人手中,全县共印小册子5000份、宣传画200份;2、借助“四·五”普法这股大东风,在全县公民中大力宣传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众所周知;3、协调县司法局成立景东县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保护和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五年中全县对12名残疾人实施了法律援助,免费帮助他们依法提起诉讼、调解纠纷和制止不法行为对他们的侵害;4、加强对《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宣传,积极协调城建等有关部门,在县城改造和扩建中,为残疾人建设无障碍设施,五年中,全县城市建设中共辅设盲道7200米,不仅为残疾盲人的出行提供了方便,而且在市民起到了宣传教育、感化的作用,使他们自觉地参与到尊重、理解、帮助残疾人的行列中来,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总之,五年来全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无论是残疾人的康复指标,还是残疾人的就业、扶贫等,都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总目标,为实施“十一五”计划和今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和方法。
景东彝族自治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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