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求真务实,
开创马关县残疾人事业新里程

——马关县“十五”残疾人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十五”以来,马关县的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方针,坚持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方法,围绕加强基础工作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这一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解困、教育、宣传文体、法制维权等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残疾人工作“十五”任务指标。在文山州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考评中,我县2001年获综合奖第三名,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获得综合奖第一名,2004年被评为用品用具供应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群工宣教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及成效如下:

一、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残工委的领导与综合协调作用。马关县是集“老、少、边、穷、战”为一体的边境贫困县,面对财困民穷的县情,面对15600多名残疾人的呼声与需求,县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残疾人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突出地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残工委机构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省残疾人优待规定、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县党政领导心系贫困残疾群众,在各种助残活动中亲自带队走访慰问残疾人。县政府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本县基建计划,落实地方配套奖金,按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新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县残联于2003年组织开展了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做到数据清、情况明。残联“四位一体”机构健全,制度规范, “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得到全面履行。

(二)提供经费保障。县委、政府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从2001年以来,把残疾人事业经费按人均2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县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把残疾人事业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3元。 “十五”期间县政府共核拨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11.3万元,批准划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7万元。事业经费的落实和保障金的有效使用,确保了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等重点和难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残疾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县委政府始终把康复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普及型假肢装配”等重点项目,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中残联及省、州残联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残联设立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室,配置了专顶康复器材。五年来,全县共完成肢体康复训练17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5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4名,白内障复明手术378例,聋儿语训及家长培训各26名,麻风畸残矫治手术22例,普及型假肢装配152例,矫型器装配42例,用品用具供应494件,发放麻风防护用品用具336件,保质保量完成了“十五”各项康复任务。

(二)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扎实有效。县政府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残疾人温饱问题纳入政府扶贫、救济工作全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工作中坚持物质帮扶与思想帮扶相结合、“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切实为残疾人解决难题。全县有261名特困残疾人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3人纳入五保供养,29人享受定期补助,835人得到临时救济。在扶贫三项工程建设中,全县共投入扶贫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和茅草房改造、危房改造等配套工程,受益残疾人1万多人次。其中:投入211.9万元对全县因战伤残人员进行住房改造151户。在全县“一帮一”结对扶贫中,共有236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扶持。县残联通过自筹和向社会募集等方式,投入扶贫资金32000元,扶持58户农村残疾人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扶持2名残疾人个体就业;投入资金68400元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4期2437人;投入资金12000元,选送9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海松江区残联出资11万元为我县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61例,安装普及型假肢38例。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发了《马关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广泛的宣传,以及县政府办、监察局、劳动局和残联共同组织的残疾人劳动就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逐步规范。2001年以来,通过分散安排、福利企业安置残疾和个体经营三条渠道,全县共安置了605名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余万元。

(四)残疾人教育状况明显改善。在县城东小学开设培智班,为县内部分智障儿童提供了学习机会。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县残联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助学活动,认真实施“长江新里程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其中马关嘉隆家酒厂每年出资3000元扶持10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就学。通过多形式扶持,全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78%,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子女入学率达95%,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

(五)宣传文体工作得到发展。县残联积极配合宣传媒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借全县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宣传活动之机,《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宣传内容。司法所干部利用在各村委会(社区)举办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之机举案说法,对《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在各种宣传活动中,由县委政府组织、四班领导带队,共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1086户,送慰问金122788元。县残联和文化部门为爱好文艺的残疾人购买二胡等民间乐器,组织残疾人参加县内外举办的各种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我县向省输送的优秀田径运动员韩桂明同学曾多次在全省、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金牌和奖牌,在2002年韩国釜山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上,奋勇拼搏,获得男子田径T46级1500米、5000米两枚银牌,为国争了光。

(六)法制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为维护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五”期间,全县每年开展1-2次行政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队,信访法制局、财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残疾人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各项残疾人工作的依法开展。2004年3月5日,司法部、中国残联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在我县都龙镇正式挂牌成立,五年来,共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3起,赔偿金额达23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在维权工作中成绩突出,2005年8月,我县夹寒箐镇司法所被省政府残工委、省残联授予“云南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残疾人事业方兴未艾,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马关县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残联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规划,打牢基础,稳步推进,加快发展”的方针,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残疾人工作新局面,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