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评选“云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材料

  盘龙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将盘龙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为目标,以“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从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基础问题入手,使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较好时期。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十·五”期间,区政府及时对残工委成员单位进行充实和调整,充分发挥残工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司其职,成功协调解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务代收、“精防”康复、群体信访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等残疾人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实际困难。

二、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

  1、为了准确掌握全区各类残疾人状况和需求,及时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于2003年和2005年开展了两次残疾人基本状况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区残疾人的数量、类别以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今后提供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盘龙区做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云南省被抽样25个县(区)和昆明市被抽样3个县(区)之一,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积极配合下,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查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主办和承办了省、市宣传周和入户启动仪式,为党和国家制定残疾人政策、法规提供了最直接、最准确的依据,工作中多次受到省、市抽样办领导的肯定。

三、康复工作成效显著。

  1、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盘龙区认真开展对各类残疾人的专项康复。先后建立健全了由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2、以国际合作项目“CBM”为龙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CBR社区康复工作。经过4年多的不懈努力,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类别已从盲人、低视力残疾人,扩展到了肢体残疾人和精神病人,共为全区300多名不可治盲人提供了多种康复服务,为36名肢体残疾人开展了康复训练,为150例贫困视力残疾人免费进行了白内障复明术。

  3、2002年5月成立了盘龙区聋儿语言培训中心,几年来,先后为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聋儿进行语言训练,其中有60余名聋儿得到了康复,进入普通幼儿园和小学继续学习。

  4、“十·五”期间,辖区内贫困精神病人先后有近400人(次)得到免费服药服务,确保精神病人病情稳定,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大力推进残疾人教育培训。

  在残疾儿童教育方面,采取特教学校就读学习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相结合的方式,区培智学校共招收了200余名智残儿童;积极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开展了“彩票公益金助学”、“春雨助学”、“两免一补助学”等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都能顺利入学;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进行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截止“十·五”末期,共为中、小学残疾学生及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提供了30余万元的助学款。

五、积极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我区自1997年率先在全省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操作方法。通过省华夏中专和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先后对残疾人免费开办了家电维修、服装裁剪缝纫、电脑操作、盲人按摩、“十字绣”等多项培训,共培训残疾人1100余名,支出经费30余万元。为他们就业创造了条件;“十·五”期间共安排600余人(次)残疾人就业,全区符合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缓解了社会矛盾,解除了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00余万元。

六、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成效显著。

  盘龙区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区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全区符合条件的1000多名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对150余名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补助金额近5万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对9户农村特困残疾人危房户修缮、建盖住房,支出近20万元;春节、“全国助残日”、中秋节慰问各类残疾人15000余人(次),支出慰问金近100万元,确保贫困残疾人生活。

七、残疾人维权工作扎实有效。

  2004年8月成立了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援助分中心,这是继我区2003年全国第二批残疾人维权岗命名仪式之后,在残疾人维权工作中迈出的重大一步,同时也将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推动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设立了信访室,配有专人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组织人大、政协法工委参与执法检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培训。

八、残疾人文艺、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1、2002年4月,区残疾人艺术团在云南大学“庆来堂”与公管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举办了庆祝第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专场演出并取得了极大反响。

  2、在2001年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一张百元大钞》等节目和我区演员参与的声乐、器乐、小品及舞蹈作品获得多项大奖,为国家和省残疾人艺术团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年轻演员。

  3、2003年我区聋儿语训中心在全省“第四届盲、聋、培智学校艺术汇演”中表演的《阿佤山的男子汉》、《牧鸭歌》两个舞蹈节目双双荣获一等奖。

  4、由盘龙区选派的残疾人射击运动员黄炜参加了2004年雅典“残奥会”获得第七名,在今年第八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会中获得一枚射击金牌并且荣获昆明市“优秀运动员”的荣誉称号。

九、社会助残活动开展广泛。

  为迎接第十二个“全国助残日”,云南大学公管学院300名青年志愿者举行庄严的助残志愿者宣誓仪式。宣读誓言,表示要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开展志愿者扶残、助残活动,用实际行动来实践志愿者精神;“十·五”期间全区各街道(乡)建立了志愿者联络点,共有近2000人加入了助残志愿者的行列。

十、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1、区委、区政府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批准成立了盘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盘龙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并于2002年,重新将盘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数由原来的4名增加为6名,极大地提高了残联系统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2、各街道办事处(乡)残联配有专职残联理事长。全区残联系统的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全区上下形成了以区残联为主导,以街道(乡)为依托,以社区(村)为基础的运作机制并纳入三级目标管理,从而保障了全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我区是全国首批30个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之一,2002年5月,区政府与中国残联、云南省残联签订了《创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协议书》,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58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逐步渗透到社区各个层面。2003年我区获得“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称号。2004年区划后,我区正重新成立社区残协和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

  盘龙区的残疾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省、市残联的业务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区残疾人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完成我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而努力奋斗,使我区残疾人事业再创辉煌。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