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盈江畔高奏助残凯歌残疾人事业谱写历史新篇章

——盈江县“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纪实

  盈江县地处云南省西南部,德宏州西北部,全县国土总面积4429平方公里,占德宏州总面积的38.42%,与缅甸山水相连,边境线长达214.6公里。全县有19个乡镇,100个村委会、1148个村民小组,有汉、傣、景颇、傈僳等27个民族,现有人口26.8万人。残疾人有15608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5.9%,其中肢体残疾7415人、言语残疾2384人、听力残疾1723人、精神残疾1104人、智力残疾1947人、视力残疾1035人。自2001年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以来,盈江县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主导和协调作用。盈江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到全县“十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五年来,召开残工委会议5次,涉及到全县残疾人事业重大事项均由残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建立了残疾人办事的绿色通道;地方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7.7万元,通过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

——康复工作成绩明显。盈江县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强县、乡镇、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康复服务。“十五”期间,完成白内障复明158人181例;肢体残疾家庭康复训练30人、智力残疾康复训练3人,精心协助指导12名脑瘫儿进行康复训练,完成了州下达任务数;聋儿语训40人,聋儿家长培训42人,已建档立卡22人;对麻风畸残及特困残疾人发放用品用具480件;为21名肢体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验配助听器33台,其中免费为12名聋儿验配助听器;免费发放防紫外线眼镜17副;发放轮椅41辆,发放各种训练教材20份,盲人按摩技术录音带10盘;指导6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肢体残疾矫治3人。对特需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发放补碘知识宣传册15000册,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树立了科学补碘意识。

——残疾人教育迈出新的一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扶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有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扶残助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大力号召社会捐资助学,以“春雨行动”在盈江县启动为契机,举办专场晚会,募集到扶残助学捐款70194.5元,现场向40名在校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2000元。二是县残联积极筹措资金,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进行补助,对残疾学生的临时补助总额已达52800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两免一补”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救助措施,使残疾学生能安心学习,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85%,残疾人子女入学率100%,实现了“十五”计划所制定目标。

——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全面推进。盈江县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一是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目前,盈江县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4个,安排残疾人69人。2001年至今,对于安排未达比例的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7万元。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城镇残疾人各种技能培训工作。在农村,组织农业、畜牧、科委、糖办及残联相关人员深入乡镇对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15期,受训残疾人达1048人。在城镇,选送有一定文化素质的残疾人在本地或到芒市参加家电、摩托车修理、盲人按摩、竹编、果树嫁接等学习培训45人次,取得保健按摩师资格证11人,建立盲人保健按摩室5个,经过培训的盲人全部实现了就业。三是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管理,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2005年,在省、州残联的指导帮助下,建立和完善了我县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与州残联数据库连成一体,为动态掌握残疾人就业信息提供了平台。

——残疾人扶贫解困与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十五”期间,全县有贫困残疾人家庭1018户,3024人,无房户180户,危房户589户,茅草房208户,杈杈房41户。一是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了全县统一的大盘子,统筹兼顾,同步实施,省州县共投入资金55.4万元,对178户农村残疾人危房改建。二是组织实施“1+1”、“一助一”帮扶活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及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扶残助残中,有425名助残志愿者,帮扶次数达2054人次。三是落实兑现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在城镇,以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为目标,在农村,以保障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为原则。民政部门将174名城镇残疾人列入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发放低保金达124元;在春节、“全国助残日”等节日和平时工作中,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400人次,发放慰问金7.2万元,发放物品价值0.55万元;在临时救济及救灾中特殊照顾残疾人,民政部门对303名特困残疾人发放慰问金14.9万元,县残联对农村特困残疾人进行临时救济245人,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经费6万元。

——维权工作扎实有效。盈江县始终坚持以“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为基础,以实现“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目标,使残疾人事业逐步迈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人民政府107号令《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基础上,出台了《盈江县对残疾人实施若干优免政策的规定》。形成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有关优免政策、规定为配套的法规体系,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建立健全维权机构。县司法局于2001年7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2005年县残联成立了盈江县维护残疾人权益服务处,聘请了法律顾问,并相应建立了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维权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残疾人优待规定,各有关部门减免残疾人各种税费达753.3万元。四是扎实抓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几年来,接待残疾人来信17件,来访2840人次。县残联以建立信访工作上报制度为基础,以立足基层,深入残疾人家中经常性化解和集中排查残疾人所面临的各种生产生活难题为手段,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来访。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勾通协调,解决残疾人上访事件。做到了妥善化解残疾人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005年被省残工委、省残联授予“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促进残疾人社会生活环境的改善。一方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为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展板、标语等形式对各项残疾人法规进行宣传。共发放《优待规定》单行本 5200本,深入19个乡镇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8300份,展出展板19次171块,图片798张次;在主要街道张挂布标70余幅;向《德宏团结报》投稿18篇;县电视台跟踪报道32次;制作残疾人事业专题节目《光彩的事业放光彩》在县电视台播放;为乡镇残联订阅《中国残疾人》杂志18份;订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挂历6000份。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05年3月,积极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我州首届残运会。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摘取了10枚金牌,8枚银牌,4枚铜牌,选送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第八届残运会。

——加强了残疾人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十九个乡镇、农场均成立了残联,并设有专兼职干部,100个村委会也设有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为提高残联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选送干部到省、州培训达77人次;在县对乡镇残联理事长业务培训达125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残联队伍建设。二是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02年将占地面积425.08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8平方米,投资77.9万元的一幢房地产改造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03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至此,县级残联“四位一体”的功能得到体现。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县残联机关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5万余元,新购置手提式电脑2台,台式电脑3台;建设盈江县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站立足于本县残疾人工作实际,作为对外宣传盈江县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窗口。

  总之,盈江县“十五”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十一五”开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向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盈江县残疾人事业必将翻开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