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残疾人事业“辉煌十五”成就

2001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县(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残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残疾人工作。现将《保山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0年,保山撤地设市,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一区四县83个乡(镇),911个行政村(办事处)、112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年末总人口234.46万人,国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市。200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8.08亿元,比上年增长9.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19亿元,增长8.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584元,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1721元,增长7.5%。经济总量居全省16个州市的第九位。全市总人口241万人,其中残疾人13.74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得到了持续稳步发展,残疾人生存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扶贫解困与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残疾人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成立了市县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充实了市、县区残联领导班子,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完善了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全市70个乡镇在机构改革中保留了乡镇残联及服务机构,设置并配备了乡镇残联专干。县(区)乡(镇)两级机构健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为全面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的氛围

残疾,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有人类社会就有残疾人,做好残疾人工作,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是一种社会职责,是国家的事,是全民的事,是实现公民权利和解放发展生产力的重要问题。做好残疾人工作对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好坏又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的标志之一。我们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资料、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对做好残疾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求得全社会对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我们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教育广大残疾人树立起坚定的生活信心和面对现实的勇气,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努力实现残疾人工作的新突破。残疾人事业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给予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政府各部门把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多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对残疾人的就业、教育、培训、税收等方面进行照顾扶持,相关部门减免残疾人子女的学杂费、免除残疾人义务工、免交提留款、免交上公园进公厕门票和依法减免各种税费等年均90多万元。

三、“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的帮助指导下,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也朝着稳步健康的方向发展,各项业务领域有了新的突破,任务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状况和社会环境逐步改善,残疾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五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兼顾,重点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专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尽职尽责,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工作有序开展和“十五”计划纲要的顺利进行。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明显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十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政策,落实经费、采取措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已完成计划情况分别是:①白内障复明术3520例,占101%;②低视力康复:配镜90名,占任务数的100%,家长培训30名,占200%;③聋儿语训:语训聋儿103名,占74%,听力助残60名,占86%,聋儿家长培训163名,占116%,语训师资1名,占100%;④用品用具:普及型假肢装配98名,占140%,矫形器装配81名,占81%,用品用具供应2010件,占101%;⑤麻风畸残康复:防护用品用具360件,占90%,康复训练166名,占103%;肢残康复训练86列,占143%;智力残康复训练35例,占175%;脑瘫康复训练20例,占200%。使8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享受康复服务。

市、县区和24个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机构,逐步完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教育事业成就喜人

五年来,全市各级残联以提高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整体提高残疾人思想、文化素质为重点,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协助特教学校,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展残疾儿童调查,主动争取各项残疾儿童入学资助项目,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十五”计划入学率达70%以上,20042005学年度已达85%。一是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残助学项目资金及时下拨到位,20012004年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残助学项目资金17.5万元,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6.6万元,扶助137名学生。“十五”期间,资助考取大中专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共计150名,资助金额30多万元。二是各项目运作规范,按要求进行申报、管理,使助学资金及时到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三是全市逐步实施残疾人“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和补助生活费,使2000多名特困残疾儿童少年基本能入学,年均享受资助30万元。

全市加大力度抓残疾人教育工作,市关爱学校进行扩建,腾冲县、隆阳区正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龙陵、施甸、昌宁筹办特殊教育班,辐射指导乡镇随班就读。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稳步推进

劳动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工作的最终目的。五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及地方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加强业务建设及完善职能,加大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依托社会力量培训和残联自身组织培训,以长短班结合,因地制宜,因人参训,共举办补鞋、缝纫、理发、修理、玉石加工、保健按摩、种桑养蚕、烤烟、香料烟、蔬菜、中药材、电脑、养猪牛羊鸡等400多班,参训1.4万人次。其中,培训20天以上的182班、4039人(城镇585人,农村3454人)。

按照集中与分散就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52号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不到1.5%的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是全市残疾人就业难度大,竞争能力弱,只有通过培训后靠自谋职业。“十五”期间培训后的1万多人,均能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二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城乡经济组织已安置残疾人就业1200多人。三是全市每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近300万元。从2005年起,市政府已批准全市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在开办盲人保健按摩培训中,把聋哑人、肢残人纳入其中,共培训177人,帮助联系就业,就业率达到95%以上。鼓励扶持个体从业,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对高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帮助协调就业。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扶持,涌现出了一批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模范,如隆阳区金鸡乡种桑养蚕的范文品,种植干果大户何兰晓、养猪专业户李树光、养羊大户马朝军,施甸县石料加工李洪仓,龙陵县木材加工杨选贵等等。

20015月,腾冲被评为“云南省残疾工作先进县”,同年7月又被中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县”。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残疾人扶贫解困纳入政府大扶贫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给予优先。一是扶贫“安居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省下达指标854户,实际实施898户,完成105%,各级补助资金350多万元。二是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整村推进计划,在实施中对残疾人给予特殊照顾。三是以其它形势开展扶贫工作,采取“一帮一”、“众帮一”、党员干部结对等形式,使贫困残疾人得到不同形式的帮扶。同时实施康复扶贫,滚动使用国家康复扶贫贷款200多万元及小额贷款,扶持600多户残疾人家庭,使2万多人解决温饱。2002年隆阳区汉庄镇被评为“全国康复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五年来,全市残联对重点产业发展户给予扶持,投入扶持资金160多万元,扶持一批种养殖、加工、修理残疾人大户发展,既扶贫解困,又安置残疾人就业。

20056月统计,全市有残疾人13.74万人,其中贫困残疾人7.6万人,绝对贫困残疾人近6万人。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稳步实施

全市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残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城镇的460多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龙陵县残联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险费。

农村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残疾人4930人也逐步享受到社会救济、扶助和五保供养政策。用人单位基本做到为残疾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六)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得到落实

以《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全市残疾人事业走上法制轨道。省、市先后组织4次行政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有关残疾人法规、残疾人事业发展“三个五年计划”、云南省实施保障法、省政府52号和107号令的贯彻实施,市、县区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贯彻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扶助残疾人规定的实施办法,使全市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得到查处,同时开展残疾人法制教育与宣传,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残疾人工作依法开展。五年来,共200多残疾人得到法律援助服务。2003年,隆阳区汉庄镇法律服务所被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计划规范》,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检查监督、人员培训、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制定城市无障碍改造计划,全市新城建设或旧城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均按国家建设规范标准执行,把无障碍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其中,龙陵县建盲道 8100 及相关设施,覆盖县城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

残疾人信访工作动真情见实效,五年来已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6941件,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解难。2005年,市残联、腾冲县残联被省残工委、省残联评为“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七)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不断加强

“十五”期间,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在换届中,充实领导班子,稳定人员编制,全市82个乡镇设置残联专干岗位。2003年,市、县区先后成立了盲人协会、肢残人协会、聋哑人协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2004年,全市30个社区中成立残疾人协会24个。2005年上半年,24个社区招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隆阳区下巷街社区被中残联2005年评为全国先进社区,年末,全市残联系统共有专兼职干部职工400余人,充分发挥了“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

市、县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人才库,200511月,对县区、乡镇、社区残联干部组织了全面的业务培训。配合团市委、团县区委、大中专学校团委开展志愿者助残,采取挂钩助残与开展活动助残相结合,形成了长效助残机制。

2005年末,全市共办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079本。

(八)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文化体育成绩显著

市残联与市图书馆联办了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在《保山日报》,市、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专栏,宣传残疾人事业,制作了多部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专题电视片播放,“十五”期间,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和广播电视消息共计1650多件(篇)。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对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开展“全国助残日”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残疾人文化艺术与体育运动健康发展。成功举行了保山市残疾人第一届艺术汇演,各县区组建了艺术队,培育艺术人才150多人,向省队输送5人次参加全国赛。成功举办了云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保山赛区比赛。市艺术代表队五年来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获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其中舞蹈《竹铃舞》在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获一等奖。市组建了田径、游泳、篮球、盲人门球、脑瘫足球、举重、射击、坐式排球8个队,运动员选手70多人参加省第七届、八届残运会。市代表团在省第七届、第八届残运会暨特奥会上共获191611铜。市选手在国内外残疾人体育竞赛中,共夺1132铜。并6人次打破全国纪录。向省输送选手30多人。向国家输送选手2人,参加2004年雅典残奥会和国际大赛。

(九)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市、县区级财政专项用于残疾人工作的经费,随着财政增长而逐年增长,残疾人专项经费投入达300多万元。每年各级残联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保运转、保重点、求发展的原则”和“少花钱、多办事、过紧日子”的要求,进行残疾人工作专项工作预算,给予保证。如2005年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八届残运会暨第二届特奥会经费20万元,体育奖励费5万元,更换公务用车补助10万元,组队参加云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经费10万元,投入少,效益高。

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下拨的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到位,追求效益,科学管理。

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销售收入地方留成公益金中、按《保山市实施<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办法》(保政办发〔2003100号)规定,每年安排不低于两个10%,专款用于残疾人康复、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扶贫解困等扶助项目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落实到位。五年来,各级政府投入专项经费850多万元。

(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启动

1998年,国家计委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家计划指标后,保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五县区政府均按“四位一体”即办公、职业技术培训、康复训练、用品用具供应的标准立项建设,国家、省、市、县区配套投入589.6万元,总占地56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2平方米。截止2005年底,隆阳区、腾冲县、施甸县、龙陵县先后建成投入使用,昌宁县待峻工验收,市中心已批准建设。项目管理科学严谨,各种手续齐全完备,项目投入使用后,充分发挥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作用。

(十一)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2005年下半年,市、县区残联在省残联的帮助下,建成了网络、网站,市残联已建成局域网,人手一台电脑。目前,业务软件、办公系统使用正常,统计管理与数据电子化管理大大提速了信息传递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信息化建设,广大干部职工对二十一世纪全球步入高科技的信息化时代有了全新的认识,主动自学和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