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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的残疾人事业 ——德宏州“十五”残疾人事业成绩斐然 “十五”工作回顾 残疾人是社会的一份子,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是春天的事业,也是崇高的事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国家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社会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残疾人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我州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五年来,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州政府残工委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业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国、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州残工委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实施了《德宏州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级财政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五年中,州县市财政共投入经费189.4万元,确保残疾人工作的正常运转。州人民政府从2005年起,每年按全州残疾人实有人数安排人均3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工作。州、县市调整充实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残工委借助每年的“助残日”、春节、“六一”儿童节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召开会议,协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事业宣传及贯彻《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为改善我州残疾人生存状况,全面扎实推进“十五”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州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了残联组织建设,建设起一支适应新时期残疾人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2003年州、县市残联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残联领导班子。成立了德宏州肢残、盲人、聋人协会;进一步配齐了乡镇专兼职干部。州、市(市)残联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工作目标和人员分工职责。从2004年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理事长联系点制度。在城镇29个社区挂牌成立社区残协21个;在农村341个村委会中组建了35个村级“残疾人之家”,在乡(镇)级建立69个助残自愿者联络站。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的形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残疾人法律、法规,密切党和政府与残疾群众的联系,了解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搭建了很好的工作平台。 康复工作成绩明显
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联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桥梁。五年来,全州通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术1703人/次,手术成功率达100%,人工晶体植入率99.28%。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实施:低视力配镜60名,对20名低视力家长进行培训;语训聋儿54名,对4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装配普及型假肢62例;装配矫型器66例;对145名肢残人、81名智障儿、35名脑瘫患儿进行康复训练。发放各种残疾人用品用具1286件。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一万人次。 残疾人教育稳步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残疾儿童少年解决就学问题。投入近300万元建成的德宏州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2001年开始招生。现在校学生72名。积极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项目、“扶残助学‘春雨行动’轮助制项目”、“集善嘉年华”助学项目和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达326人,总金额17.39万元。 就业工作迈出新步伐
各级政府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州级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县(市)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按照职责抓好残疾人的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开展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全州残联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为动态掌握残疾人就业信息提供平台。截止2005年底,全州有在业残疾人22484人,其中:城镇就业1010人,农村在业21474人。在城镇就业1010人中,集中就业558人,依法按比例就业260人,个体就业193人。残疾人求职登记720人。收缴保障金482万余元。 “十五”期间德宏州残联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残联和残疾人的意见,积极做好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残联“十五”培训任务安排,我州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数830人,实际完成764人,完成计划数92.1%,投入经费15.43万元,培训种类有竹编、缝纫、摩托车修理、电脑办公自动化、拖拉机修理等;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4830人,实际完成5180人,完成计划数的107.25%,投入经费20.7万元,培训种类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5人。就业率100%。全州现有盲人保健按摩店31个。2003年组队参加云南省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男女装制作第二名,室内摄影、刺绣第一名,州残联获组织奖。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107号令,德宏州德政发〔1999〕115号文,2001年至2005年10月全州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4万元,支出262万元,用于残疾人职能培训、艺术汇演、体育运动会、残疾人康复、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危房改造等。用保障金有偿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和种养殖40户,扶持资金5.4万元;无偿为残疾人提供修鞋机10台、配匙机10台、锁边机1台、轮椅61辆,投入资金2.2万元;帮助特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建房92户,补助资金18.4万元。2004年首次召开州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表彰会,对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扶贫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州6.3万残疾人中,有贫困残疾人3.15万,特困残疾人21442人,通过帮扶能够脱贫的有15785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有5657人,其中:城镇2007人,农村3650人,主要靠亲友或通过社会救济解决生活问题。“十五”期间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全州有977个单位对残疾人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帮扶物资折合资金48.12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2924人,实际解决温饱2114人。享受减免税收照顾的贫困残疾人5154人/次,减免税收588.09万元。同时,每年“全国助残日”、春节慰问都围绕“扶残助残”这个主题开展活动,全州共慰问贫困残疾人2000人次,慰问金达40万元。2004年—2005年省下达我州扶贫安居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414户,中国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50户,实际完成509户,超任务完成45户,投入资金186.6万元。州、县(市)帮助特困残疾人解决安居工程建房92户,补助资金18.4万元。 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推进
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和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的通知”,全州各级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为残疾人减免税收、义务工,为残疾儿童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扶助政策。自2001年以来,为贫困残疾人减免税收588.09万元;在城镇贫困残疾人中有880名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农村贫困残疾人中有5848人享受救济,720人享受定期补助。潞西、瑞丽作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市,已有1728名残疾人参合。 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各级残联充分利用和依托新闻媒体,紧扣残联各阶段中心工作,编写简报、信息,撰写新闻稿件共200多篇。在《春城晚报》、《生活新报》、《德宏团结报》以及中残联、省残联等媒体网络广泛宣传,达到了图、文并茂的立体宣传效应。 各级党政领导心系残疾人,利用各种残疾人节日走进残疾人家庭,看望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大部分残疾人自强、自立,涌现出一批自强模范;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风气逐步形成,以个体户赵素芬为代表的助残志愿者在社会上产生较好影响。 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得到加强
州人大、政府开展了4次对《残疾人保障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组织实施“扶残维权行动”,共办理了35件涉残案件,为近300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与州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制作了《残疾人法律服务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十五”期间,为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次组织18篇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参加“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和“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2001年选送13幅残疾人摄影作品参加“新世纪杯”首届全国残疾人摄影评选活动,获优秀奖1个;2001年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舞蹈《景颇山上的斑色花》节目荣获云南省第四届列疾人艺术汇演三等奖;2003年,州特校编排选送的舞蹈《辣妹子》参加云南省教育厅、文化厅和省残联举办的“第四届云南省盲、聋、智培学校学生艺术汇演”评选活动获节目三等奖和组织奖;2005参加“云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舞蹈《春》获三等奖,《勐巴娜西,我心中的天堂》获舞蹈类优秀奖,《情与爱》获戏剧小品类优秀奖,德宏州代表队组织奖。 为促进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2005年组织召开首届德宏州残疾人运动会,为省输送8名运动员(现在7名在省队训练);两次组织德宏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参加云南省第七届、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共获金牌16块、银牌6块、铜牌5块的好成绩。 “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展望 ——把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大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安居工程”,“温饱工程”,“助学工程”,从治本的角度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存问题。 ——以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契机,加大我州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争取政府尽快出台《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德宏州实施办法,《德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 ——进一步加大宣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真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抓好残疾人体育项目,提高我州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运动水平。 ——加快社区残协和村级“残疾人之家”组织建设的步伐,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目标;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取德宏州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完善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全州残疾人服务。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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