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残疾人总是对爱有平实的领悟。他们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收集爱的种子,社会的扶助,亲人的关爱、朋友的鼓励,一句暧心的话、一双帮扶的手,都会在他们心里扎根长成大树,成为反哺社会的绿荫。他们渴望“平等·共享·参与”,和正常人一起携手超越残缺,营造一个完善的世界。于是我们需要

奉献爱心  关爱残疾人

─── 丽江市“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回眸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主义社会应有之义。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弘扬扶残助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热情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让他们共享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十五期间,丽江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的具体指导下,丽江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现状,因时、因地、因人扶残助残,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高质量地完成了《丽江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中的各项指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促进了残疾人自身素质的提高,也为他们融入社会搭建了舞台,创造了条件。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超越人生的种种不幸,自强不息、奋发进取,进入了社会生活的主流,在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贡献着力量。

五年来,丽江市残工委根据原丽江行署下发的《丽江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制定了《<丽江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配套实施方案》,将残疾人事业工作纳入丽江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之中。协调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形成了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为协调核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丽江市各项残疾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 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工作中的永恒主题。丽江市在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中,始终将残疾人的康复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康工作任务,结合丽江实际,与有关康复医疗机构协商,制定了残疾入康复优免办法,并从地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人员的筛查、组织和对贫困残疾人的医疗补助。五年来,主要进行了以下残疾人康复工作:白内障复明2601例,聋儿康复训练47人,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4757件,假肢安装36人,大腿安装26人,安装助听器49台,安装助视器18台,防护品供应36件,麻风康复训练106人,脑瘫训练20人,智力训练43人,肢体训练171人,家长培训95人次。麻风矫冶95人,发放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材料4500余份,举办补碘宣传活动5期,接受补碘宣传教育的特宣传教育的特需人群数达4000 人。在具体作中,首先,全面开展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研工作,并根据我市“十五”康复工作计划的安排和残疾人的普遍康复需求,会同各级医疗机构和其他驻丽慈善机构,在充分发挥好丽江市现有医疗设施及各级医务人员,开展好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上,申报上级组织医疗队到丽江开展了残疾人康复工作,为各县组织申报白内障复明医疗队5期,自行组织申报麻风畸残康复医疗队1期,全面并超额完成了残疾人康复任务。其次,组织专家开展了截肢人员假肢安装和聋儿助听器安装,并输送部分聋儿到省聋康校接受语训。第三,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各区县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开展了各级医务人员的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第四,拓展了残疾人康复工作新领域,指导古城区全面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试点和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试点。第五,全面完成了在宁蒗县开展的联合国儿基会实施的残儿社区康复项目,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五,接受捐赠轮椅440辆,并全部发放到急需轮椅的残疾人手中。第六,市县区都设立了康复科(),古域区部分乡镇办事处设立社区康复站。

—— 残疾人教育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工作的基础,要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增强残疾人的素质。残疾人的素质要靠教育来改变和提高,为此需要充分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十五期间,丽江市的残疾人工作始终将这一基础性工作放在首位,从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抓起,积极开展了多层次的残疾入教育工作。一、针对丽江市尚不具备条件全面开办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教学工作的现状,充分发挥好丽江市特教学校的现有教学资源和及其辐射功能,在市内部分普通小学中进行了开设特教班试点工作,目前有65名聋生在普通小学中就学。同时,帮助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盲生和弱智生家庭输送了盲生和弱智学生到外地特教学校就读。经过努力,目前丽江市三类特殊学生入学率达到81%,辍学率降低到5%以下,确保了低视力、弱智学生和其他残疾学生的就近就地入学,随班就读率达到72%。丽江市现有学龄残疾儿童少年873人,其中盲童154人,聋儿206人,弱智儿513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73.5%  二、开展贫困残疾儿童系列助学活动,资助500名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25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春雨”助学行动,接受捐赠20万元资金,并按捐赠者意愿,发放到300户就学困难的贫困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手中。  十五”期间我市共有20名残疾考生进入大、中专学校深造。

—— 残疾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权利,支撑残疾人就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残疾人的素质和能力。  十五期间,丽江市制定了《丽江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以市政府丽政发〔20047号文下发了《丽江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得以全面落实。五年来共安排残疾人就业1218人,其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50人。并严格按照《丽江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征收残疾入就业保障金449.3604万元。此外,经残联的积极努力,成立了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了县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并配备了相应人员和设备,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开展,采取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残疾人职工奖励手段,安置34名残疾人到企业工作。同时,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全面落实有关优惠待遇。现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268户。为了提升残疾人的就业技能,残工委和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城镇残疾人求职的需求,结合劳动部门的培训工作,将残疾人求职培训纳入其中,“十五”期间培训89名残疾人。同时,依托科技、农村培训机构和残联举办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班,完成了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次,培训范围拓展到亚麻、苦良姜种植、乌骨鸡养殖等25个项目。目前,丽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100%

—— 丽江“十五”期间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有7万人,可扶持残疾人有4.2万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3.5万人,可扶持贫困残疾人有2.6万人。经过各级残联的努力,已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大扶贫的工作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残疾人扶贫优惠政策进行重点扶持。“十五”期间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2.3万人。根据上级下达的国家彩票公益金“农村危房”改建项目和省“安居温饱”工程危房改建资金,对全市40个乡()304户残疾人户进行了危房改建,解决了326名贫困残疾人的安居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康复扶贫贷款规定要求,发放、康复扶贫贷款280万元,以公司加基地加残疾人贫困户的方式对325户进行扶贫,结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与全市3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立了帮扶关系,帮扶物资折款及资金投入累计14.16万元。另外,还积极与国际残障人组织和台湾曹氏基金会、香港方树福堂、美国轮椅协会等国际社团组织协作,为我市300户残疾人家庭赠送黑山羊3000只。

    —— 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154人,其中集中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有7人,按比例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有65人,个体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有67人。应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996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996人,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9858入,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有1660人,供养农村残疾人五保户1225人。同时在玉龙县、古城区、华坪县全面施行了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确保了辖区内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推行了残疾人特别扶助政策,设立了专项补助基金,对有特殊需求的贫困残疾人给予了特别扶助。

——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残疾人维权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一是通过各级残联的协调,残联维权工作已纳入各级各类司法部门管理的事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内容之中,全面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十五期间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102(),法律公证服务41件,提供法律援助15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制定出台《丽江市残疾人优待规定》,在村()民公约中列入了扶残助残的内容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城市道路建设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在新建、改建城镇道路、交通设施、重要建筑物和居民区过程中,都严格认真地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强制性标准,引导并规范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到各司其职,严格把关,保证了工程建设中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同时,在小城镇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已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做到了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在“十五”期间,全市盲道建设已超过了 2万米 ,轮椅缘石坡道覆盖面超过60%。并组织召开了一次无障碍建设全面工作协调会议,落实了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了两次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检查,重点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商业服务机构、车站、码头、民航站、风景区和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进行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现正在提高公共设施无障碍设备配置水平,提供相应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需要,开展无障碍建设示范街活动;四是认真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十五”期闻,先后接待处理残疾人信访案件1603件,做到了无信访积案、无集体上访,努力将残疾人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未发生重大侵犯残疾人权益的案件。

—— 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工作原则,健全和完善了县乡两级残联“一体化”建设,充实了工作力量,改善了工作条件,提高了工作效能,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认真履行了“双管”职能,加强了县级残联班子的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配备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配置得当、精干高效的残联干部队伍。制定计划,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举办了3期残联干部业务培训班,输送了36人次参加了省级残联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残联干部队伍的素质。按照上级残联要求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的有关规定,市残联对全市32个社区提出了创建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要求。通过努力,古城区18个社区、永胜县8个社区的所有残疾人协会均已建立,特别是古城区的基层残疾人协会建设已延伸到全区的32个村()民委员会。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丽江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市、区、县级的“盲人协会”、“肢残人协会”、  聋人协会  精神病残疾人亲友协会”、  智力残疾人亲友协会的建设任务。制定了工作规则。并针对市级协会的工作需要,基本落实了各专门协会的工作经费、人员、场地,制定了工作职责、职能分工、工作计划目标,确保了各专门协会的工作的正常开展。

    —— 全面贯彻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云南省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组织残疾名入在市县级中学开设了8次讲座(),大力倡导青少年提高助残美德意识;广泛组织开展了“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参与人数累计达25000人次。在综合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开辟了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和专题报道等节目和版面120多期,广泛宣传了我市的残疾人状况,残疾人事业工作进展情况,残疾人事业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残疾入个人奋斗不息的感人先进事迹;组织参加“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获得报刊类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电视新闻类一个二等奖,广播类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并荣获组织奖。建立了特殊艺术人才库,发现、培养、选送特殊艺术人才到省级接受培训,组队参加了第四、第五届省残疾人艺术汇演,获得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一个创作奖、三个优秀奖、二个组织奖。实现了公众文化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文艺活动;完成了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的组建工作,残疾人体育协会的社会化工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了残疾人体育运动人才库,选拔、输送优秀残疾运动员22名到省级参加培训,有6名丽江籍运动员代表云南在全国各类比赛中获得435铜的好成绩。建立了丽江市残疾人田径训练基地,规范开展了残疾人体育运动训练工作。组织精干队员组成代表团参加了省第七、第八属残运会,获得17枚金牌、11枚银牌、9枚铜牌的好成绩。

    ——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中央、省、市、县拼盘集资的方式筹资44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全市一区四县残疾人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良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上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十一五”期间,丽江市的残疾人工作将结合实际,遵循“打牢工作基础,讲求工作实效,突出工作重点,实现整体推进”这一思路,进一步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对残联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调动好广大残疾人及其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关心,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的良好氛围,让残疾人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残疾人通过自强不息,发奋努力,一定会创造新的业绩,走出一片光明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