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加大力度

把扶助残疾人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云南省教育厅

(2005年 3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全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在召开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前,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研究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就我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省政府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我们深受鼓舞,为了贯彻好全国会议和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李汉柏副省长的讲话要求和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教育是改变贫困残疾人不利处境的最根本的办法和途径。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的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各种生存技能,为他们改变窘困境地、实现自强自立奠定坚实的基础。上学接受教育,是这个群体最大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就学,是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对残疾人人权的充分尊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特殊教育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全省“两基”工作的推进,我省的特殊教育事业和其他事业一样,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

    截止2004年底,我省特教学校已达25所,正在建设中的有4所,比1995年的12所增加了一倍多;特教学校在校学生3248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达到1.2万多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23%,比2000年的66.1%提高了14个百分点。特殊教育中高等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昆明市、曲靖市和玉溪市的特教学校正积极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部分学校开办了职业高中或中专班;华夏中专同云南师范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合作开办了残疾人大专班。我省特殊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为使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我省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每年省教育厅都要召开专门会议,省残联和省民政厅参加,共同研究部署特殊教育问题,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三家联合发文,就如何做好特教学校招生工作,扩大特教学校的规模容量,解决特教学校和残疾学生困难等工作提出了要求,收到了良好效果。全省从2001年起对在特教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大多数特教学校对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费,今年起对全体特教学生(包括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实施“两免一补”(免科书费、免杂费、补助生活费),加大了对特教学生的扶助力度。寄宿制、半寄宿制中小学校优先招收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的各种助学活动中也优先安排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省通过社会捐助及特教补助专款、边境一线“三免费”、国家免费教科书、寄宿制半寄宿制补助、非国家贫困县教材补助、特教学校减免及补助等多渠道资助贫困残疾学生约2.8万人次。我们还积极配合省残联开展了“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云南省“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等助学活动。仅2004年,全省残联的各项扶残助学活动,使536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得到资助,使他们走进课堂并稳定就学。

    我省特殊教育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基础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少,现有办学条件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残疾儿童入学率与义务教育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地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特殊教育面还比较窄,层次也较低,教学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大扶残助学工作的力度,推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增加布点,改善现有办学条件,解决好残疾学生有学上的问题

    “十五”期间省政府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特教补助专款由2000年80万元增加到2001年100万元,2002-2004年又增加到200万元。教育部对我省的特教补助专款也逐年有所增加。一些州、市也安排了专项特殊教育建设经费,切实解决好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特教学校的建设,在努力完成“十五”期间启动的新建特教学校建设的同时,把对现有25所特教学校改、扩建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布局总体规划,加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在新建和现有学校的改、扩建时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各种功能教室和设施更能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尽快改变目前特教学校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空余的校舍资源,在30万人口以上尚未建特教学校的县根据需要建设特教学校,使所有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有学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扩大优质的特殊教育资源,使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条件更好的学校接受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入学率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骨干师资,提高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与残联密切协作,组织开展好各项扶残助学活动,解决好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得起学的问题

    扶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让他们有学上、上得起学,是扶残助残的根本措施,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根本基础。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稳定就学的问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调动社会各界在扶残助学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扶残助学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逐步建立完善我省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继续采取措施把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纳入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范畴并予以优先资助;二是在全力推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要认真实施好对残疾学生“两免一补”(免科书费、免杂费、补助生活费)工作,在2005年春季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施“两免”,力争在2005年秋季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施“一补”,国家负责免教科书费,省负责免杂费,州市、县补助生活费。有条件的州市近期内首先对特教学校的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同时争取尽快扩大到所有的残疾学生。三是继续配合支持省残联实施好“彩票公益金助学”、“扶残助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完成好资助700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任务。

    同志们,扶助贫困残疾人是具有强大社会效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怀着对残疾人这个特殊弱势群体的强烈爱心,脚踏实地、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勤奋工作,为开创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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