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

积极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肖晓鹏

2005年3月19日

    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进一步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与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昨天,李副省长对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对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很好地学习领会,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财政职能,就如何进一步参与和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积极开展扶助贫困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的简要回顾

    关心和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为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历来重视残疾人工作,把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开展,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省财政在省级财力较困难,各部门专项经费预算要求压缩20%的情况下,保证了省残联经费不但没有压缩,反而有所增加。2001年省残联年初预算在上年专项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50%。2004年,省级共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3328万元。同时,还参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残疾人宣传文体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迅速,为支持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省级财政从过去年初经费预算安排几十万元增加到180万元左右,并专门安排资金重奖获奖运动员。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由我省承办,将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和谐发展与全面进步,我省将积极筹集资金用于筹办全国七运会。目前省级财政已投入运动员选拔训练等经费700万元、游泳馆的场馆建设经费1000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特殊教育专款200万元,用于特教学校建设以及特教学校设备购置、维修等。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对贫困特教学生“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我省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特教学生将达1.8万人,其中:随班就读1.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0.3万人,共投入资金70万元。在安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时,注意对特教学校项目给予支持。

    (二)支持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培训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事业“九五”和“十五”计划纲要,使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职业培训及职业指导,省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从2001年起,每年安排经费增加到800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完成和超额完成残疾人“九五” 计划纲要规定的计划任务的资金需要。根据《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我省200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5398人。

    (三)关心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是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省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实施以来,残疾人扶贫工作就纳入了全省扶贫工作计划,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按照中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各地采取“帮、包、带、扶”、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到人到户等形式,广泛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59万人,其中解决温饱31万余人。以2004年为例,全省扶贫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724万元,帮助5000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另外还落实了中央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18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947万元,其它财政扶贫项目也对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倾斜和照顾。从1998年开始,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现在已实现了应保尽保。从2003年起,投入资金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帮助减轻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

    (四)支持残联系统改善工作条件

    由于我省残联系统单独分出来办公的时间较晚,客观上办公条件较差、经费较困难,省政府决定把解决县级残联四位一体建设作为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将投入省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设备配置经费300万元,“十五”期间安排826万元,用于补助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备购置,为残疾人能有较好的活动场所,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为解决残联经费困难问题,省财政安排专款用于补助县级残联业务工作和残疾人上访接待所需经费,1999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782万元,用于补助贫困县和财政困难的地县购置工作用车,一次全部解决了残联系统没有工作用车的实际问题。为使所有残疾人都能按规定领到《残疾人证》,及时享受到残疾人应有的优待政策,考虑到残疾人行动不便,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离县城较远,照像办证存在一定困难的特殊情况,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县级残联购置照相机,便于上门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也减轻了残疾人办证的经费负担。

    (五)安排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人事业

    根据《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省财政每年从发行福利、体育彩票筹集的省级留成公益金中各安排8%的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扶贫解困和残疾人体育事业等扶助项目。此项工作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的,从2001年开始至今,全省各级财政从两项彩票公益金筹集的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已达44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筹集2600万元。

    (六)积极参与研究残疾人优惠政策

我厅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2001年报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对农村残疾人减征或者免征本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以及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或者村提留、乡统筹,并免予承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对农村的贫困残疾人还免征本人土地承包费。对已丧失生产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残疾人,属非农业人口的,优先安排进入福利院或者给予社会救济;属农业人口并符合农村五保规定的,优先进入敬老院等福利机构。

二、提高认识,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总结回顾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差距。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参与,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我省制定并出台了《云南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这更加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省政府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扶助贫困残疾人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事关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各项工作。

    (二)完善政策,扶助措施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力度,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扶助政策,包括在制定全省扶贫安居工程、整村推进、异地扶贫、产业扶持等项目计划中优先考虑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费给予适当补助;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进入低保范围,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在扶贫安居工程中加大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户改建任务并在项目指标、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重点保障;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制度,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实行实物配租;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用医疗救助资金代其缴纳个人保费,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的贫困残疾人患病个人支付医疗费有困难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一定补助;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两费一补”改革要对残疾学生给予照顾,经济较发达地区可优先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等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作为进一步做好扶助残疾人工作的契机,认真执行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保证扶助贫困残疾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加大资金投入

    扶助贫困残疾人是政府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扶助力度和资金投入。在继续巩固已有政策措施和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的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落实相关经费。各项扶助措施所需资金,应通过州、县政府投入、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在省级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州(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扶助措施所需资金。另外,还将继续争取中央残疾人康复扶贫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资金,以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

    (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规定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管理。要从项目设立、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统筹安排各方面资金,并注意利用好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和浪费。项目所需设备和物品等要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我们有信心为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逐步消除贫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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