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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情况简介 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是响应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号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经叔平、罗豪才等领导人,中央文史馆馆长启功等知名人士的倡导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支持和参与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实施的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于2002年9月正式启动。其宗旨是向社会募集资金,重点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已有21个省(市、区)启动工作,成效显著。 我省积极响应并认真开展扶残助学工作,“十五”以来,一是认真实施李嘉诚先生资助开展的“长江新里程计划”盲童入学项目,完成了资助2300名盲童和弱视儿童入学任务;二是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2002-2006年开展的“扶残助学”资助300名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三是云南省人民政府财政连续两年拨出扶残助学配套专款70万元用于116个县资助2330名贫困残疾人入学和稳定就学,同时启动了各地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募捐资金开展扶残助学;四是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启动的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完成资助100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五是与教育、民政协作配合,做好各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助学等方面的工作。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由“九五”末的66.7%提高到现在的82.68%。各项扶残助学活动的开展,大幅度改善了残疾人受教育状况。然而,贫困仍然是影响残疾人及其子女进入学校读书和稳定就学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大扶残助学工作的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扶残助学活动,使更多的残疾人圆读书梦,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热情欢迎你加入到扶残助学的行列中来。 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自立于社会、实现人生价值、获得发展的基础。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人同其他公民一样有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既是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人类文明已经如此发达的今天,在知识经济的21世纪,这些已经残疾的孩子,更需要通过接受教育,汲取知识、提高素质,这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事实证明,只要社会奉献一点爱心,给予资助,他们就会成为有文化的劳动者。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扶残助学奉献爱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