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昆明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计划通报

2005年5月15日是第十五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开展好全省助残日活动,切实推进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现将昆明活动的计划和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城昆明活动计划

(一)5月1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省、市、区残联联合在省农展馆云南企业人才市场举办残疾人供需招聘会。在招聘会开幕式上,拟由省残疾人艺术团作简短的演出,营造气氛;有“爱心亭”剪彩、中国网通捐赠无绳公用电话的颁赠、昆明移动爱心寻路通、聋人电话报警声信服务等助残协议签订。招聘会拟动员1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不少于100名残疾人就业。五华区残联拟在招聘会上选聘部分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从5月14日起昆明四城区残联将在各自区域的主要街道天桥挂出宣传标语。各新闻媒体将作重点新闻报道。生活新报从4月16起已为招聘会和残疾人就业等作专版或专栏宣传,引起社会和残疾人的普遍关注和好评。媒体的宣传动员活动运作到5月15日全国助残日掀起高潮。活动拟评选10家招聘残疾人就业爱心单位并公开表扬。

(二)5月15日晚8时,省市残联、省市教育部门、省人民广播电台在省艺术剧院联合举办,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昆明盲哑学校承办,昆明电视台等部分新闻单位协办同在蓝天下——扶残助学奉献一份真诚爱心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暨云南“集善嘉年华”·春雨助学项目启动仪式。活动以晚会形式进行,由省残疾人艺术团和昆明盲哑学校艺术团、省内专业艺术团体、演艺界明星等演出,同时,穿插“集善嘉年华”·春雨助学项目颁赠残疾儿童和各项爱心募捐活动,所募捐资金将全部用于资助昆明盲哑学校残疾学生上学。晚会活动拟邀请省市领导出席。该活动的系列宣传动员由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从4月20日开始到5月15日掀起高潮。

(三)5月15日上午拟请省市领导视察残疾人供需招聘会,为“爱心亭”剪彩,走访视察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优秀企业。

(四)昆明市残联抓紧做好委托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以此来强化和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对各地做好助残日工作的内容选择参考

(一)没有实行委托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方,要学习红河、曲靖、丽江等州、市和(县、市、区)做法,结合全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41号)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收的规定,以及中国残联第十九次工作会议要求,抓住全国助残日的机遇,积极协调,推进委托代收工作,强化手段,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

(二)借助残日机会,以落实云政办发〔2005〕41号文关于“要积极开发公益事业就业岗位,”“有条件的社区要聘用1名残疾人专职人员负责社区残疾人工作。”的要求,推进落实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既解决开发了残疾人就业岗位,又加强了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一举两得。

(三)借助残日机会,落实云政办发〔2005〕41号文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节余的地区,可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以促进和稳定个体就业。”的要求,探索建立促进和稳定个体就业的新路子。

(四)借助残日机会,以落实云政办发〔2005〕41号文关于“要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定向免费培训,帮助失业、求职登记的贫困残疾人及时得到培训。”的要求,积极协调劳动部门做好指导,启动开展当地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认真执行好残疾人培训事前报告备案制度。

(五)借助残日机会,落实好云政办发〔2005〕41号文关于“通过在劳动保障年审台帐中设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项目,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范围。”的要求,各地经培训合格的持证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人员要发挥作用,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承担有第二轮春雨助学任务的州市及所属县市区残联,要把残疾人就业和教育结合在一起,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启动仪式,动员社会募捐资金,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资助上学。

(七)“城镇的就业是农村的扶贫,农村的扶贫是城镇的就业。”要借助残日机会,落实好云政办发〔2005〕41号文关于“切实贫困残疾人纳入全省各级扶贫工作计划,列入任务指标体系,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重点扶持。”的要求,积极协调扶贫部门,争取支持。切实落实好在实施省安居工程中已单列下达给部分州市县的残疾人危房改建指标任务;探索开创整村推进、异地扶贫、产业扶贫中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的新的有效实施办法。

 

三、注意事项

(一)各地助残日工作部署和制定的活动计划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宣传开发领导层,协调有关部门,有重点地选择解决上述7个问题中的1-2个问题。并报送省残联教育就业处备案。

(二)加强助残日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发挥好表彰激励机制。并积极上报有关先进典型材料和简报以及信息稿件。

(三)助残日活动情况和总结,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残联教育就业处。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